号: 781069683/202506-00015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璜尖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6-1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退耕还林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政策标准】退耕还林补助标准

作者:休宁县璜尖乡 发布时间:2025-06-19 09:06 信息来源:休宁县璜尖乡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一、 补贴条件及范围:

凡纳入退耕还林计划的承包耕地,退耕还林验收合格后可兑现补助。

二、 补贴标准:

每亩退耕还林地粮食折现期内的补贴225元,期外的补贴105元;生活费补助20元。

三、补贴期限:

还生态林的期内补助8年,还经济林的期内补助5年;期外的延长一个周期,还生态林的延长8年,还经济林的延长5年。县级验收结果是兑现补贴资金的直接依据,但必须是合格面积才能兑现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