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81069683/202308-00054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璜尖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8-2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公共租赁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政策标准】公共租赁房申请对象

作者:休宁县璜尖乡 发布时间:2023-08-25 14:40 信息来源:休宁县璜尖乡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公共租赁房的供应对象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还有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3] 已取得廉租房、经适房、二限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符合廉租房、经适房、二限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 优抚对象或重点工程拆迁的优先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