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81069683/202506-00015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璜尖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6-1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农村低保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政策标准】休宁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作者:休宁县璜尖乡 发布时间:2025-06-19 09:59 信息来源:休宁县璜尖乡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自2018年7月份起,我县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325元/人.月提高到400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