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81069683/202202-00031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璜尖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2-0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民救函〔2022〕12号 词: 孤儿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政策标准】关于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休宁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2-08 11:52 信息来源:休宁县民政局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