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81069683/202501-00010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璜尖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1-1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文化站建设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发放标准和形式 

作者:休宁县璜尖乡 发布时间:2025-01-19 16:07 信息来源:休宁县璜尖乡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国家统一补助标准每村1万元,我省提标到1.2万元,其中,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基层服务点每村每年2000元,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每村每年4400元,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及更新每村每年2000元(其中1600元用于出版物更新和配送流转,400元用于农家书屋日常运行和开展读书活动等),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活动每村每年2400元,农村体育活动每村每年1200元。统一补助标准每村1万元,由中央财政补助50%,省级补助30%,市(区县)财政补助20%。我省提标的2000元由省、市(区县)财政按1:1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