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95053543/202310-00056 信息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3-10-27
发布机构: 休宁县白际乡 发布日期: 2023-10-27
生效日期: 2023-10-27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白政字〔2023〕82号 词: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白际乡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休宁县白际乡 发布时间:2023-10-27 09:51 信息来源:休宁县白际乡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贯彻落实《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安徽省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皖乡振发〔2023〕49号)休宁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休宁县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乡振发〔2023〕2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县相关会议部署要求,严格做好2023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信息数据采集关、统计关和核实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白际乡全体脱贫户、监测户、脱贫村有关情况进行采集录入,对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信息系统”)数据信息进行更新完善和动态管理,收集汇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情况。

主要包含3项具体内容:一是脱贫户、监测户“两不愁三保障”、人均纯收入等指标变化情况;二是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变化情况;三是脱贫村和驻村工作队等指标变化情况。

二、工作安排

动态管理于2023年10月底开始,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一)动员部署(10月31日前)。乡级根据县级工作要求,制定印发白际乡2023年度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组织全体乡、村两级干部、驻村工作队、网格员,开展业务培训,部署动态管理工作。各村需于10月31日前召开村级部署培训会,确保参与工作的人员培训全覆盖,熟悉掌握本次信息动态管理工作内容和相关要求。

(二)信息采集(11月1日-11月25日)。乡、村两级干部、驻村工作队、网格员等人员入户采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信息由各村驻村工作队负责本村采集数据的初步审核。要加紧工作进度,确保11月20日前初步完成所有信息采集工作,11月25日前完成审核反馈信息核实工作。

(三)数据录入(11月10日-11月30日)。村级采集信息,由乡审核后,由乡级统一在全国信息系统中完成信息录入。

(四)数据分析(11月15日-12月5日)。在做好数据录入工作的同时,乡乡村振兴工作站要加强数据监测,根据县乡村振兴局信息中心反馈的异常数据,及时联系各村驻村工作队,由驻村工作队异常数据再次入户进行核实,经农户认可后据实修正。

(五)总结报告(12月6日-12月15日)。各村要发掘在动态管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典型经验,12月15日前与总结报告一同上报乡乡村振兴工作站

三、有关事项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如收入、务工时长、家庭成员自然变化等,计算周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状态类指标(如健康状况、在校生状况)取值时间节点为2023年9月30日24时。

全体乡、村两级干部、驻村工作队可以结合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对照表》辅助开展入户采集,同时也可使用全国防返贫监测手机APP的相关功能开展核验信息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深刻认识动态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工作部署落实,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培训,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二)抓细数据采集。全体乡、村两级干部、驻村工作队、网格员等人员要坚决杜绝随意填报、估算填报、弄虚作假等情况。《信息采集对照表》由采集人员和农户“双签字”确认。户表信息原则上通过入户采集获取,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面对面采集信息的农户,可采取电话、微信等方式采集信息。

(三)抓严数据核实。乡乡村振兴工作站要对各村数据进行审核,对异常数据要及时联系各村进行核实,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同时要及时对县级统一反馈的疑点数据,进行分析,举一反三,组织开展核查和整改。

(四)抓实数据质量。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收入、务工情况、“三保障一安全”等指标是重要的基础性数据。全体乡、村两级干部、驻村工作队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对采集的数据务必做到细致准确,要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五)提升工作质效。各村要将动态管理、问题整改“回头看”常态化入户排查等工作一体推进,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工作方法上,要加强工作协调,先内业后外业,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统一在全国信息系统中开展数据录入,防止重复进村入户和填表报数,数据录入工作可错峰进行。时间要求上,科学合理安排工作时序,严格按照节点完成动员培训、采集录入、数据分析和总结报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