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90120516/202503-00006 信息分类: 乡村振兴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2025-03-13
发布机构: 休宁县龙田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3-1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帮扶项目】关于龙田乡桃林村玉石潭农产品加工厂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作者:休宁县龙田乡 发布时间:2025-03-13 11:20 信息来源:休宁县龙田乡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根据《关于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玉石潭农产品加工厂房建设

二、资金来源

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6万元,自筹资金2万元.

三、完成时限

2025年7月底

四、绩效目标

改建建筑面积≥500㎡;项目验收合格率=100%,项目完工及时率=100%,受益脱贫人口数≥121人,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95%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龙田乡人民政府 孙明诚

六、受益对象

49户121名脱贫人口

七、联农带农机制

带动村集体收入年增收约2.7万元,带动脱贫人口就业。

八、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天(从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19日)

公示期内如对项目实施方案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如无异议或不影响项目实施,公示期满后项目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实施。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休宁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7515742,邮箱:xnxfpb@126.com,通讯地址:休宁县黄山南路18号;

龙田乡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7779001,邮箱:ltxzf123@126.com,通讯地址:休宁县龙田乡桃林村;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龙田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3日

龙田乡桃林村玉石潭农产品加工厂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壮大集体产业经济,解决山区群众就业问题,根据休农工组相关文件的有关要求,龙田乡结合桃林村实际和发展需求,特申报玉石潭农产品加工厂房建设项目,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上报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玉石潭农产品加工厂房建设

2.项目实施单位:龙田乡人民政府

3.项目地址:桃林村

4.建设规模:改造玉石潭自然村约500㎡厂房,内部改造农产品加工车间8个,内墙翻新,增加轻钢龙骨铝合金扣板吊顶,地面采取聚氨酯处理;新建容积约40m³的冻库一座,容积约22m³的蓄水池一座;配套电力、排污管网等附属设施提升改造等。

5.预计投资:48万元

6.建设期限:2025年7月底

二、项目建设背景及可行性、必要性

1.背景:桃林村拥有丰富的农产品资源,但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完善的加工设施,农产品多以初级产品形式销售,附加值低,农民收益受限,严重制约了当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乡村振兴的进程。因此,建设玉石潭农产品加工厂房势在必行。

2.可行性和必要性:一是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本地区的农产品品质优良,但未经深加工直接销售,价格低廉,无法充分体现其价值。建设加工厂房后,可对农产品进行分级、包装、保鲜、深加工等处理,显著提高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二是促进农村就业:加工厂房的运营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可为当地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减少农村劳动力外流,带动农村经济发展。

三、项目预算

设1.分部分项工程费494755.02元。其中房屋修缮工程262460.54元,电气安装工程72244.83元,给排水工程69131.58元,钢筋砼蓄水池25918.07元,机械设备65000.00元;2.措施项目费3649.91元;3.不可竞争费9229.66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9229.66元;4.税金15229.04元。合计522863.63元。

四、项目预见成效

项目建成后可直接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和脱贫户收益,提升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带动村集体收入年增收约2.7万元,带动脱贫人口就业,提升群众生活水平,发展壮大集体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