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90120516/202512-00004 信息分类: 监督保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龙田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2-2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制度建设】龙田乡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试行)

作者:休宁县龙田乡 发布时间:2025-12-24 10:00 信息来源:休宁县龙田乡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建立指标统一、项目规范、口径一致、数据准确的行政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行政信息统计内容: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机构建设和信息公开相关培训和宣传、制度建设和“三公经费”等情况;据实统计指标。

第三条 机关各内设机构、基层站所、行政村为行政信息公开工作统计单位(以下统称为统计单位)。

第四条 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工作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第五条 加强统计分析。统计分析采取定期分析与不定期分析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政务公开办要求,每季度对本部门行政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或领导要求,不定期地进行专题分析。统计分析以全面、准确、及时填报统计报表和深入调查研究为基础,紧密结合当前形势和工作实际进行。

第六条 对于不执行本制度规定的,按照《 龙田乡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试行) 》处理。

第七条 本制度由龙田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