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499/202403-00016 信息分类: 年度财政预决算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4-03-29
发布机构: 溪口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3-2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溪口镇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作者:休宁县溪口镇 发布时间:2024-03-29 09:56 信息来源:休宁县溪口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2024年 3月29日在溪口镇第二十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

程伟平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镇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财政部门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努力增进民生福祉,圆满完成镇二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全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资金保障。

(一)财政收入执行情况

2023年我镇完成财政税收 2745.3 万元,同比增长3.6%。

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86万元,占目标任务100.4%。单位财政预算拨款2244.89万元。

(二)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44.89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5.4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35万元

3、 卫生健康支出27.3万元

4、 城乡社区支出6万元

5、 农林水支出1381.6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64.24万元

(三)涉农资金发放1333.04万元,补助农户6599户,其中:农村优抚105.6万元,低保补助274.01万元,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195.22万元,稻谷补贴33.47万元,计划生育家庭补助230.2万元,农机购置补贴63.6万元,失地农民保障补贴75.86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167088元,同比减少支出13655元。

二、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

按照收入规模稳定增长,预算管理持续加强,资金支出讲求绩效,财政收支保持平衡的要求编制我镇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

(一)财政收入预算

为保障政府运行可用财力,力争实现财政税收2800万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00万元,同比增长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60万元。

(二)财政支出预算

初步预算安排支出2460万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政府运转公用经费,服务基层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其中:

1、行政运行596.1万元

2、事业运行273万元

3、行政事业离退休281.4万元

4、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95.3万元

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5.7万元

6、住房公积金86.3万元

7、对村级补助437.2万元

8、党代表、人大代表活动经费6万元

9、武装工作经费6万元

10、护林防火、安全消防及防汛抗旱28万元

11、安全生产、拆违控违资金15万元

12、党建专项经费10万元

1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20万元

14、文明创建、环境整治工作经费30万元

15、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540万元

三、2024年财政工作

(一)坚持依法征管,着力保障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1、紧盯全年目标任务,注重征管与培植同步,主动对接税务部门、建设单位,加强重点企业、重点税源监控。做好月潭湖旅游开发、溪口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等项目税收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税收征缴。

2、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昌兴燃料、中盛强物流、昌维电气、元龙建造、和创汽车零部件制造等企业驻企服务,表彰2023年度纳税先进单位。及时落实招商奖补政策,夯实税源基础,确保企业引得进、留得住、能发展,税收稳定增长。保障汽配产业发展资金,促进智能汽配产业特色镇建设。

(二)坚持民生优先,着力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1、积极发挥财政保障职能,统筹兼顾,各项事业保持协调发展。持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支持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及时申报财政一事一议奖补项目,落实专项资金支持特色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保障山培省级和美乡村中心村;山培、金城污水集中处理;杭溪五门组、江潭柯家组、中和界首组、山培前边组自然村整治;祖源片区精品示范村;溪口乡村振兴示范区等项目建设资金,美化乡村面貌,提升镇域旅游接待水平。

2、保障各项重点支出,支持民生事业发展,坚持民生与发展同步,实施好50项民生实事。优先保证民政优抚、弱势群体救助等支出需要,扶助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发展壮大特色产业,促进产业振兴。落实农村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提升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解困保障水平。扎实做好各项涉农补贴资金直补工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保障信访维稳、环境整治、松材线虫防治等经费支出。

(三)坚持制度约束,着力提升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

1、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做到监管与绩效同步,资金运行保持安全高效。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要求,积极防范和控制债务风险。完善财政内部控制制度,继续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削减、取消低效资金支出。加强资产管理,对我镇现有存量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更新完善资产信息,健全资产管理配置体系,盘活利用闲置资产。重视长期挂账往来款清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通过政府采购徽采云平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提高采购效率。结合市委巡察、村级财务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严格执行。

2、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坚持依法理财,确保支出合规。加强应急、月潭湖旅游开发、乡村振兴等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继续完善“村财乡管”、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建设,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确保村级资金规范运行。加强村联合社、村投公司资金监管,村投公司财务实行镇级审批,利润上缴村联合社,壮大村集体经济。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持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加快财政预算一体化平台建设,打造阳光财政,将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决算纳入公开范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担当。我们将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镇人大和人民群众监督,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人代会决议,勇于担当、团结奋进、务实高效,全面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把溪口建设成为多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作出新的贡献!

——2024年 3月29日在溪口镇第二十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

程伟平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镇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财政部门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努力增进民生福祉,圆满完成镇二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全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资金保障。

(一)财政收入执行情况

2023年我镇完成财政税收 2745.3 万元,同比增长3.6%。

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86万元,占目标任务100.4%。单位财政预算拨款2244.89万元。

(二)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44.89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5.4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35万元

3、 卫生健康支出27.3万元

4、 城乡社区支出6万元

5、 农林水支出1381.6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64.24万元

(三)涉农资金发放1333.04万元,补助农户6599户,其中:农村优抚105.6万元,低保补助274.01万元,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195.22万元,稻谷补贴33.47万元,计划生育家庭补助230.2万元,农机购置补贴63.6万元,失地农民保障补贴75.86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167088元,同比减少支出13655元。

二、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

按照收入规模稳定增长,预算管理持续加强,资金支出讲求绩效,财政收支保持平衡的要求编制我镇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

(一)财政收入预算

为保障政府运行可用财力,力争实现财政税收2800万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00万元,同比增长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60万元。

(二)财政支出预算

初步预算安排支出2460万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政府运转公用经费,服务基层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其中:

1、行政运行596.1万元

2、事业运行273万元

3、行政事业离退休281.4万元

4、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95.3万元

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5.7万元

6、住房公积金86.3万元

7、对村级补助437.2万元

8、党代表、人大代表活动经费6万元

9、武装工作经费6万元

10、护林防火、安全消防及防汛抗旱28万元

11、安全生产、拆违控违资金15万元

12、党建专项经费10万元

1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20万元

14、文明创建、环境整治工作经费30万元

15、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540万元

三、2024年财政工作

(一)坚持依法征管,着力保障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1、紧盯全年目标任务,注重征管与培植同步,主动对接税务部门、建设单位,加强重点企业、重点税源监控。做好月潭湖旅游开发、溪口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等项目税收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税收征缴。

2、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昌兴燃料、中盛强物流、昌维电气、元龙建造、和创汽车零部件制造等企业驻企服务,表彰2023年度纳税先进单位。及时落实招商奖补政策,夯实税源基础,确保企业引得进、留得住、能发展,税收稳定增长。保障汽配产业发展资金,促进智能汽配产业特色镇建设。

(二)坚持民生优先,着力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1、积极发挥财政保障职能,统筹兼顾,各项事业保持协调发展。持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支持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及时申报财政一事一议奖补项目,落实专项资金支持特色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保障山培省级和美乡村中心村;山培、金城污水集中处理;杭溪五门组、江潭柯家组、中和界首组、山培前边组自然村整治;祖源片区精品示范村;溪口乡村振兴示范区等项目建设资金,美化乡村面貌,提升镇域旅游接待水平。

2、保障各项重点支出,支持民生事业发展,坚持民生与发展同步,实施好50项民生实事。优先保证民政优抚、弱势群体救助等支出需要,扶助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发展壮大特色产业,促进产业振兴。落实农村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提升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解困保障水平。扎实做好各项涉农补贴资金直补工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保障信访维稳、环境整治、松材线虫防治等经费支出。

(三)坚持制度约束,着力提升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

1、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做到监管与绩效同步,资金运行保持安全高效。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要求,积极防范和控制债务风险。完善财政内部控制制度,继续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削减、取消低效资金支出。加强资产管理,对我镇现有存量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更新完善资产信息,健全资产管理配置体系,盘活利用闲置资产。重视长期挂账往来款清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通过政府采购徽采云平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提高采购效率。结合市委巡察、村级财务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严格执行。

2、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坚持依法理财,确保支出合规。加强应急、月潭湖旅游开发、乡村振兴等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继续完善“村财乡管”、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建设,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确保村级资金规范运行。加强村联合社、村投公司资金监管,村投公司财务实行镇级审批,利润上缴村联合社,壮大村集体经济。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持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加快财政预算一体化平台建设,打造阳光财政,将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决算纳入公开范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担当。我们将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镇人大和人民群众监督,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人代会决议,勇于担当、团结奋进、务实高效,全面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把溪口建设成为多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