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499/202506-00007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5-06-03
发布机构: 休宁县溪口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6-0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休宁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分配标准

作者:休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6-03 10:45 信息来源:休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次数: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电话

备注

休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通知》(黄政秘〔2017〕40号);

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通知》(休政秘〔2018〕29号)。

对只有一个子女或两女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金

(打卡到人)

960元/人/年

非独女户:960元/人/年;独女:1200元/人/年;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560元/人/年;独女死亡现无子女:1800元/人/年

非独女户:960元/人/年;独女:1200元/人/年;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560元/人/年;独女死亡现无子女:1800元/人/年

非独女户:960元/人/年;独女:1200元/人/年;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560元/人/年;独女死亡现无子女:1800元/人/年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并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表格汇总审核,审核无误报县财政局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每年7月31日前发放

0559-7510937

休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扩面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通知》(黄政秘〔2017〕40号);

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通知》(休政秘〔2018〕29号)。

在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同时,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行扩面,即对农村独(双)女家庭奖励扶助享受年龄从60周岁提前到55周岁

(打卡到人)

360元/人/年

360元/人/年

本人申报,乡、村审核确认并公示上报县卫生健康委,县级汇总审核,审核无误报县财政局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每年8月31日前发放

0559-7510937

因计划生育目标考核要求,各地出台了提前让计生奖扶家庭享受扶助政策,县级按照市级要求提前让部分奖扶家庭按照地方规定的标准享受,扩大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