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潭湖镇集中开展打击整治枪暴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严管严控枪爆危险物品,严打严治枪爆违法犯罪,着力解决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网络贩枪等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按照上级相关部门统一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2023年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管严控枪爆物品、依法严厉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重要批示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标本兼治、多方施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严管严控枪爆物品,严厉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全面发动、深入收缴、严厉打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落实宣传发动、主动收缴、破案打击、源头整治等具体措施,坚决收缴一批非法枪爆物品,整治一批枪爆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常治长效机制,切实形成严缴、严打、严管、严控高压态势,有力压降涉枪涉爆案(事)件。
三、组织架构
为全面加强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 泽
副组长:郑卓奇 李承伟 王敬轩
成 员:刘孝斌 曹新民 汪 旭 黄新俊 洪 宁 蒋媛媛
胡晓龙 宋志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李承伟
成 员:曾 诚 胡艳红 李建忠 汪慧婷 谭诗瑶 鲍妤妤 臧 院 程新利
四、专项行动措施
(一)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积极组织乡镇工作人员、辖区派出所、村组干部等力量走村入户,逐一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和舆论声势。
1. 在村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发放宣传材料、张贴通告;利用单位、学校等公共场所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通过广播、微信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发动。
2. 深入学校、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采取展板宣传、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业、校园法治课等形式,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非法持有枪爆物品的危害和后果,积极向参与宣传活动的村民、企业职工、学生家长等群体发放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增强群众自发抵制非法持有枪爆物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意识。
3. 落实乡镇“属地管理”原则,实行一名乡镇领导包保联系一个村制度,召开镇村会议,部署、宣传此次请教专项行动,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落实责任到人。村、组干部采取入户走访、电话提醒、微信告知等多种方式,以户为单位向辖区居民发放《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切实做到住户宣传、不留死角。
(二)多措并举,强化清缴。各部门积极参与,整合一切资源,想尽一切办法,加大监管力度,采取铁腕措施,全面挤压非法持有枪爆物品违法犯罪的生存空间。
1. 积极发动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由党员、职工所在党支部、机关单位第一责任人与每名党员、职工签订承诺书,带头参与缉枪治爆工作。
2. 充分发挥各乡镇包村干部、村委会干部和网格员熟悉社情、民情的优势,积极参与收缴工作,并按《休宁县公安局群众举报涉枪涉爆涉刀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及时兑现奖励。
3. 全面摸排民兵和复员退役军人、狩猎队员、枪支爱好者等有条件接触枪爆物品群体。做到逐一见面签订承诺书,及时消除上述群体可能存在私存、私藏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风险隐患。
(三)管控源头,严格整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枪爆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源头管控措施。加强对寄递快递的安全管理工作,每月对辖区寄递物流网点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五、专项行动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为期9个月,共分4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宣传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4月底)。制定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清查摸排,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努力营造专项行动浓厚氛围。
(二)打击整治阶段(2023年5月至10月底)。根据职责分工,分条线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压实打击整治责任,整治一大批隐患,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三)深化巩固阶段(2023年11月)。进一步深化打击整治工作,创新工作方法,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四)全面总结阶段(2023年12月)。总结经验成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形成枪爆违法犯罪常态化打击模式。
(一)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对枪爆工作的具体要求,将专项行动列入年度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村书记要亲力亲为,在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部署下,全力以赴抓工作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各村结合实际明确分工,细化任务,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镇纪委监委要加强督导,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严落实责任,强化问责。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专项行动推进会,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由镇纪委监委通报、约谈;对因排查不落实、整治不到位,导致辖区发生重大枪爆案件、事故的,将对有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予以追责问责。
(四)总结提炼,及时报送材料。各村于5月8日前将部署宣传阶段召开的相关会议记录复印件、宣传照片、发放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登记表、承诺书送至镇专项办进行归档。
休宁县月潭湖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1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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