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34950339/202305-00031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月潭湖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5-2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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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解读】镇长郑卓奇:月潭湖镇关于开展议事协商示范点建设的工作方案

作者:休宁县月潭湖镇 发布时间:2023-05-23 15:58 信息来源:休宁县月潭湖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1. 制定背景:为进一步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和改进村级治理,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切实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村民群策群力作用,进一步增强村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2. 起草过程:《月潭湖镇关于开展议事协商示范点建设的工作方案》由镇为民服务中心拟稿,报送分管领导审核,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按照政府发文程序提请发文。

3. 工作目标:一是建立镇村联动议事协商机制,二是创新议事协商形式,三是重视议事协商成果运用,

4.  实施步骤:一是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15日)。为加强对村级议事协商工作的指导,镇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各村特色开展议事协商示范点创建;二是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6月16日—2023年11月30 日)。列为村级议事协商示范点的村要成立村级议事协商工作专班,在镇指导下修订完善议事协商制度,制定协商目录,收集协商议题,按照相关制度开展议事协商工作,并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三是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20日)。认真总结开展村级议事协商试点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报县民政局。

5. 工作要求: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二是广泛宣传,引导群众参与,三是健全机制,促进基层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