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34950339/202308-00052 信息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3-08-22
发布机构: 休宁县月潭湖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8-22
生效日期: 2023.8.22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月政发〔2023〕106号 词: 师徒结对传帮带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月潭湖镇关于开展“师徒结对传帮带、薪火相传促成长”活动的实施方案

作者:休宁县月潭湖镇 发布时间:2023-08-22 10:55 信息来源:休宁县月潭湖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切实提升年轻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落实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师徒结对传帮带、薪火相传促成长”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本方案下发日起至2023年12月底

、活动形式

采取资深干部与青年干部“一对一”结对的形式,开展“师傅”传、帮、带“徒弟”活动。

、活动对象

1、“师傅”

镇级:部分班子成员、中层干部

村级:里庄村第一书记、外片村书记。

2、“徒弟”

镇级: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基础,肯吃苦、爱学习、善沟通的青年干部

村级:选派村村“两委”干部。

、活动内容

1、“传”。“师傅”向“徒弟”传递“锲而不舍、奋发向上”的奋斗精神、“不畏艰辛、百折不挠”的坚强意志和“励精图治、克勤克俭”的奉献精神传工作经验、工作方法和专业技能,培养“徒弟”独立解决问题和处理业务工作的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事业观和价值观,处理好事业和生活的关系,全身心投入到事业中去,把“徒弟”培养成党性强、作风硬、能吃苦、讲奉献的新时代青年干部“徒弟”要善观察、勤学习,主动向“师傅”请教,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和业务水平,把书本理论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将优良传统传承下去。

2、“帮”。“师傅”要有针对性制定培养方案,帮“徒弟”完善学习计划,引导“徒弟”利用业余时间“多充电”“多读书”,为“徒弟”推荐学习资料和专业书籍。对于“徒弟”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惑和难题,“师傅”要热心帮助、耐心解答,对于徒弟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进步较快的方面要多鼓励、多肯定,帮助他们尽快成长起来。

3、“带”。“师傅”要本着“严师出高徒”的教育方式,杜绝培养“温室里的花朵”,要把“徒弟”带到艰苦的一线去历练,到急难险重任务中去磨炼,引导“徒弟”到田间地头、项目工地、工作一线去处理问题、解决问题,去建功绩、显身手。“徒弟”要端正思想,不怕吃苦、不畏艰辛,跟随“师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去创业、去奋斗,要耐心听从群众意见,不断掌握本岗位的业务技能,学习岗位所具备的知识、能力、经验。

五、活动安排

1.确定结对名单。由党政办、党建办根据日常掌握情况提出“师傅”和“徒弟”初步名单,经镇党委研究后确定最终名单,并开展结对仪式。

2.开展传帮带活动。按照“谁帮带、谁负责”的原则,由“师傅”带领“徒弟”,有的放矢地开展差别化帮带。“徒弟”要跟随“师傅”掌握本领域的工作职责,学习岗位所应具备的知识、能力、经验,逐步掌握岗位所需的各项技能。

3.开展学习交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学习交流活动,原则上每两个月,各位“师傅”和“徒弟”要向镇党委书面汇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思想动态、成功经验,以便镇党委及时发现和纠正“传帮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提升“传帮带”的实效。

4.总结评比。活动结束后,开展“好师傅”“好徒弟”评选活动。

相关要求

1.师傅要指导“徒弟”制定学习和工作计划。指导“徒弟”工作的各个环节、传授自己的工作心得。全面关心“徒弟”的工作、学习、生活和思想。

2.“徒弟”要主动向师傅汇报自己的学习和工作心得。跟随“师傅”深入一线观摩学习、借鉴经验。主动参与或承担“师傅”的一些工作。

3.活动开展过程中,若“徒弟”表现非常出色,经镇党委认定后,可提前“出师”,若“师傅”没有尽到指导义务,经镇党委认定后,则更换“师傅”。

4.本活动要结合我镇“1+4+2”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适时保存好相关资料,及时总结经验,以便于来年更好地推进工作。

 

中共月潭湖镇委员会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