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34950339/202312-00011 信息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月潭湖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12-0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月政发〔2023〕160号 词: 计划生育家庭系列保险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月潭湖镇2024年度计划生育家庭系列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方案》的通知

作者:休宁县月潭湖镇 发布时间:2023-12-05 08:43 信息来源:休宁县月潭湖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为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认真落实县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推动计生家庭系列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深入开展,缓解社会保障压力,减少因意外伤害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持续提升两项保险承保覆盖面目标,现将《月潭湖镇2024年度计划生育家庭系列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月潭湖镇人民政府    

2023125    

月潭湖镇2024年度计划生育家庭系列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对计生、老龄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聚焦生育关怀和老年人健康,持续扩大保险覆盖面,努力提高计生家庭和老年人应对意外伤害风险的能力,提升计生家庭和老年人生活幸福指数。

二、活动时间

2023121-20241130

三、参保人群

1.全县城乡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家庭;

2.年龄在1-49岁的其他计生家庭成员;

3.年龄在5080岁的老年人员。

四、任务目标

1.全县城乡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保险应保尽保;

2.其他计生家庭成员意外伤害保险确保覆盖率达15%以上;

3.50岁以上人群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覆盖率确保目标30%以上,争取达36。具体目标分解见附件。

五、保险方案

(一)城乡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保险方案(按家庭承保)

按照黄山市统一方案执行。

(二)其他计划生育家庭成员保险方案(按个人承保)

1-49周岁的计划生育家庭成员。

(三)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按个人承保)

50-80周岁的老年人员(100元基础版+200元升级版)。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断提升计划生育家庭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重要意义的认识发现问题,总结经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此项工作,要把计生系列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把上述保险工作作为一项惠民工程来抓,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要在20231210日前召开由村负责人参加的工作启动会(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保险收费截止日20231231日)。制定方案、分解任务,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发挥和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通过广播、宣传栏、入户走访等广泛宣传计生保险、老龄保险有关政策和相关要求,在各村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广泛宣传投保险种的保障范围、责任免除、理赔政策规定等内容。让计生家庭和老年人真切感受到不仅是一份保障,更是一份党和政府的关怀。

(三)做好部署实施。要为计生家庭、特殊困难群体老年人投保提供支持,积极推动企业捐赠、社会赞助、村集体出资以及个人购买等多种形式的参保机制。

(四)抓好进度追踪。将不定期对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参保率工作适时进行总结评估,对好的做法予以总结和推广,对工作不力的给予指导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