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34950339/202508-00009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月潭湖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8-2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农村公益事业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

作者:休宁县月潭湖镇 发布时间:2025-08-28 10:11 信息来源:休宁县月潭湖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巩固和完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工作项目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理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行分级管理,以乡镇为主。县级负责政策制定、审核批复、资金分配、督促检查、组织验收和年度考核等;乡镇负责项目的申报、招投标、工程进度与质量、竣工验收和资金报账等方面的审核把关,并归集整理档案组织年度考评;村级负责项目申报、制定方案、组织招投标、签订合同、工程进度、质量监督、验收结算和档案整理等工作。

二、项目申报

村级申报项目上报乡镇时应提供以下材料:①村两委会议记录、村民代表会议记录;②项目申报表;③项目实施方案;④项目立项审批表、工程设计图、预算表、施工前现场照片、卫星定位图;⑤项目公示表和公示照片。

三、项目审核

乡镇对村级申报项目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报县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审核批准。

四、项目审批

县综改办对乡镇报送的财政奖补项目资料进行政策和程序审核,同意后报经县政府批准下达项目计划,通知乡镇组织实施。

五、项目验收

项目完工后,村委会要组织村级验收组自行开展项目验收,并经乡镇验收同意后上报县综改办申请组织有关成员单位验收。乡镇申请县级验收时需提供竣工验收表和前中后三张照片等资料。村、乡(镇)、县三级参加验收人员都必须在竣工验收表中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出现签字无签名现象。

六、项目结算

项目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再由乡镇统一报账,具体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七、资产管理

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投入的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级集体所有,纳入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由村级进行资产登记负责管理。

八、档案管理

乡镇加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档案管理等基础工作,及时将会议记录、实施方案、公开公示、项目申报、招标投标、合同签订、项目验收、项目审计、施工前中后图片等相关原始资料汇总归档,规范管理。

休宁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