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34950339/202406-00030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发文日期: 2024-02-27
发布机构: 休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4-06-1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休卫健〔2024〕6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休宁县2024年度农村适龄妇女 “两癌”免费筛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休宁县月潭湖镇 发布时间:2024-06-11 14:29 信息来源:休宁县月潭湖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卫健委印发的《宫颈癌筛查工作方案》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和市卫健委有关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休宁县2024年度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大家,请认真组织实施。

                                                                


                                                               休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27日


休宁县2024年度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实施方案

为提高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健康水平,结合我县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1.2024年具体目标任务。完成35-64岁农村妇女7500人宫颈癌、7500人乳腺癌检查。

2.普及“两癌”防治知识,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3.提高“两癌”筛查质量和效率,促进早诊早治,宫颈癌筛查早诊率达到90%以上,乳腺癌筛查早诊率达到70%以上。

4.探索适合基层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逐步建立“两癌”防治体系和长效机制。

二、项目内容

(一)服务对象:在全县21个乡镇35-64岁农村适龄妇女,以最小单位(村)为筛查单元,采取整建制筛查方式,每三年为一周期,确保筛查人员不重复无遗漏,2024年任务数见附件1。

(二)服务内容:积极动员目标人群到相关医疗机构接受宫颈癌、乳腺癌筛查。

1.官颈癌筛查

(1)初筛筛查。对服务对象开展妇科盆腔筛查、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筛查、宫颈脱落细胞巴氏筛查(液基薄层细胞检测,简称TCT)。初筛结果正常者不再进行下一步筛查。

(2)阴道镜筛查。对初筛结果为可疑或异常者进行阴道镜筛查。阴道镜筛查结果正常者不再进行下一步筛查。

(3)组织病理学筛查。对阴道镜筛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筛查。

2.乳腺癌筛查

(1)初筛筛查。对服务对象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筛查,乳腺彩超筛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分级评估报告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初筛结果正常者不再进行下一步筛查。

(2)乳腺X线筛查。对乳腺彩超筛查BI-RADS分级0级以及3级者,进行乳腺X线筛查。乳腺X线筛查结果采用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3)组织病理筛查。对乳腺彩超筛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X线筛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者应当直接进行组织病理学筛查(以下简称活检)。对乳腺X线筛查0级和3级者,应当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活检或其他进一步筛查。

3.筛查异常/可疑病例管理项目地区应设专人负责详细收集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的基本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完善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随访登记表,随访人员要按照随访登记表加强异常/可疑病例的追踪随访,督促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治,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医生的作用。

三、资金保障

(一)经费来源。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经费市级下达任务数(4500人宫颈癌、2500人乳腺癌检查)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分担,市级3000人宫颈癌及县提标部分(5000人乳腺癌检查由县财政统筹解决。资金可用于开展项目工作的相关检查、检测、人员培训、健康教育、宣传动员、质量控制、人员随访等。

(二)经费标准。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财政补助标准人均49元,乳腺癌筛查财政补助标准人均79元。

(三)经费核拨。资金额度根据当年筛查指标任务量和补助标准核拨。

(四)经费管理。要统筹使用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对出现资金配套、拨付不到位,或管理不善导致工作不落实的,责令改正。对于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项目管理

县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修订、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制定,完成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并向上级项目办公室报送项目工作总结。

县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质量控制中心设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立治疗专家指导组;负责确诊病病技术咨询、指导和治疗;完成县级质量控制工作;及时向县项目办公室报送相关工作材料。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本地区项目的实施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流程;组织人员培训;组织专家进行“两癌”检查技术指导及督导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及相关单位重视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成立领导组织,落实人员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加强督导检查,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对“两癌”免费筛查的意义及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积极主动、自愿参与。

(三)规范项目实施。要因地制宜制定合理的项目工作流程,定期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组织临床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成立专业技术队伍,确保筛查质量;建立咨询、筛查及随访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数据真实准确。

附件:休宁县2024年度两癌筛查任务分解表

附件

休宁县2024年度两癌筛查任务分解表

 

序号

单位

宫颈癌任务数

乳腺癌任务数

备注

1

海阳镇

1600

1600

 

2

齐云山镇

320

320

 

3

万安镇

700

700

 

4

五城镇

570

570

 

5

东临溪镇

530

530

 

6

蓝田镇

330

330

 

7

溪口镇

580

580

 

8

流口镇

130

130

 

9

汪村镇

320

320

 

10

商山镇

580

580

 

11

岭南乡

90

90

 

12

龙田乡

130

130

 

13

璜尖乡

60

60

 

14

白际乡

50

50

 

15

榆村乡

230

230

 

16

渭桥乡

320

320

 

17

月潭湖镇

300

300

 

18

板桥乡

140

140

 

19

山斗乡

120

120

 

20

源芳乡

120

120

 

21

鹤城乡

260

260

 

合计

 

7500

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