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34950339/202402-00007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月潭湖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2-1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政策标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作者:休宁县月潭湖镇 发布时间:2024-02-14 16:35 信息来源:休宁县月潭湖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指由地方政府为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群众,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供维持其基本生活的物质帮助。该制度是在农村特困群众定期定量生活救济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发展和完善的一项规范化的社会救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