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月潭湖镇农机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月潭湖镇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及相关单位:
现将《月潭湖镇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月潭湖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 17 日
月潭湖镇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
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县政府印发的《休宁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月潭湖镇根据县政府方案,制定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巩固发展“政府负责、行业主抓、部门协助、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农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农机监管执法、治理能力和安全基础建设,预防 和减少农机事故,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标任务
以成功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县乡联动的农机安全监管机制,形成属地政府农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和县直行业检查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引导农业经营服务组织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监管无死角。
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镇设置农机安全宣传栏比例达到 100%,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操作技能普遍提高,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显著减少。
进一步推动农机监管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积极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乡镇农机安全监理员设置比例达到 100%、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设置比例达到 100%。
进一步提升农机监理水平,农机驾驶操作员参训率达到 80%以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达 87%、检验率达 87%以上,加快存量变型拖拉机淘汰清理,推广山区适宜的安全智能高效农机具,确保不发生较大农机事故。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
召开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动员大会,进行组织发动,制定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做好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7-8月)
按照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条件,开展创建工作,收集完善资料,积极做好申报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
(三)验收考核阶段(8-12月)
营造“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氛围,继续做好创建工作查缺补漏,准备接受上级检查验收。
四、主要措施
一是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以月潭湖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各村为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组,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月潭湖镇人民政府会同各村利用各类宣传渠道和舆论工具,创新方式、丰富内容,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月”和安全领域“五进”等活动,宣传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继续做好“六个一”的宣传教育,即组织一次“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给每个农机手送一封创建“平安农机”倡议信,为广大农机手和群众放映一部“平安农机”教育警示片,向每个行政村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在中心小学校上一次“平安农机”知识课。要通过宣传,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和农村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是政府牵头,各村参与。镇村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明确各自责任,形成合力。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村的业务指导,做到信息共享,加大创建宣传力度,形成良性互动。
四是狠抓落实,夯实基础。镇创建领导组要实时指导和督促各村“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镇村要充分发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的积极作用,将农机安全工作纳入村委工作的重要日程,建立和完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职责、制度,摸清辖区内农机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做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底数清、情况明并建立好台账,切实抓好拖拉机驾驶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
如对本政策有疑问,请咨询休宁县月潭湖镇人民政府,咨询电话:0559—7891628,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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