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月潭湖镇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防止大气污染,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25年9月镇环境办起草《月潭湖镇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文件稿,9月18日公开征求各村意见,截止10月18日,未收到反馈意见;10月18日,提交镇党政办审查,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通过后于10月28日以月潭湖镇人民政府的名义印发。
三、工作目标
按照“有火必禁、有烟必查、有灰必罚”和“属地管理”原则,确保全镇范围内“不燃一把火、不冒一缕烟、不出现一处黑斑”加强源头管控,形成秸秆禁烧常态化机制。
四、对象范围
各行政村
五、重点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组织成立以书记为组长,其余村干部及村民小组长为成员的村级工作组,负责推进本村秸秆禁烧工作。
2.明确工作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秸秆禁烧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安排,各村工作组负责本村政策宣传和日常巡逻等。
六、具体措施
(一)广泛宣传。多形式多频次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氛围,提高知晓率。
(二)落实禁烧责任。全镇采取逐级分包责任制,形成系统的禁烧工作责任体系。
(三)抓好防控措施。各村建禁烧工作组和防火巡逻队,严防死守,疏堵结合,抓好禁烧关键时期。
(四)加大查处力度。违法焚烧秸秆的农户予以劝导阻止,对屡教不改、阻挠执法、情节严重的,协调执法部门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五)加强应急处置。各村要与森林防火工作协同开展,村防火队伍与桔杆禁烧队伍可两位一体。
(六)落实考核奖罚。对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行季度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结果进行全镇通报。
七、政策解读咨询渠道
若有不解之处,可向休宁县月潭湖镇人民政府具体咨询,咨询电话:0559-7891628。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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