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392/202303-00036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其他,公民,其他,DOC,婴幼儿 发文日期: 2023-03-20
发布机构: 休宁县板桥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3-2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政策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优势

作者:休宁县板桥乡 发布时间:2023-03-20 09:25 信息来源:休宁县板桥乡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一是参保人患病特别是患大病时,一定程度地减轻经济负担。

二是参保人身体健康时,缴交的保险费可以用来济助其他参保病人,从而体现出"一人有病万家帮"的互助共济精神。

三是解除参保人的后顾之忧。为鼓励城镇居民参加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按其参保时间划分,设定不同的医疗待遇起付期,办法实施六个月内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三个月,未成年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六个月后参保者(含未成年居民,下同),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一年;一年后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延长至二年;低保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