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392/202209-00042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2022-09-30
发布机构: 休宁县板桥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9-3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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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与标准】退耕还林分配标准

作者:休宁县板桥乡 发布时间:2022-09-30 11:29 信息来源:休宁县板桥乡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25元/亩,其中生活补助费为105元/亩,管护费为20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