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392/202601-00008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三农,其他 发文日期: 2024-06-28
发布机构: 休宁县板桥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1-1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政策与标准】退耕还林分配标准

作者:休宁县板桥乡 发布时间:2026-01-19 14:37 信息来源:休宁县板桥乡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25元/亩,其中生活补助费为105元/亩,管护费为20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