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关于发放2023年计生特扶家庭扶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全县2023年度新增计生特扶对象资格确认已审核通过,往 年享受对象年审工作也已按时完成。按照省、市计生特扶工作要 求,现下达今年计生特扶家庭扶助资金,其中独生子女伤残家庭 每人每月72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800元,并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一卡通”发放程序确保在2023年 5月31日前将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发放到户,不得截留或 挪作他用。
二、 根据安徽省《关于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意 见》和有关要求,计生特扶资金要求发放到户到人。特扶家庭有 要求的,要将资金发放到其本人社保卡账户中,防止出现经济纠
纷和家庭矛盾。
三、 各乡镇卫计办要会同财政所,在特扶人员信息变更、账 号调整等方面做好服务工作。特扶扶助资金进入个人账户后,卫 计办要利用“告知书”的形式书面告知特扶对象(存根联需扶助 对象签字作为档案保存)。
四、 各乡镇要结合特扶金发放告知书入户工作时机,进一步 开展好卫健民生政策宣传工作,切实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和工作 满意度。
特此通知
休宁县财政局 休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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