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392/202304-00023 信息分类: 人口与计生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发文日期: 2023-04-19
发布机构: 休宁县板桥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4-1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休卫健奖扶秘〔2023〕2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政策文件】关于发放2023年计生特扶家庭扶助资金的通知

作者:休宁县板桥乡 发布时间:2023-04-19 15:35 信息来源:休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

全县2023年度新增计生特扶对象资格确认已审核通过,往 年享受对象年审工作也已按时完成。按照省、市计生特扶工作要 求,现下达今年计生特扶家庭扶助资金,其中独生子女伤残家庭 每人每月72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800元,并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一卡通”发放程序确保在2023年 5月31日前将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发放到户,不得截留或 挪作他用。

 根据安徽省《关于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意 见》和有关要求,计生特扶资金要求发放到户到人。特扶家庭有 要求的,要将资金发放到其本人社保卡账户中,防止出现经济纠
纷和家庭矛盾。

 各乡镇卫计办要会同财政所,在特扶人员信息变更、账 号调整等方面做好服务工作。特扶扶助资金进入个人账户后,卫 计办要利用“告知书”的形式书面告知特扶对象(存根联需扶助 对象签字作为档案保存)。

 各乡镇要结合特扶金发放告知书入户工作时机,进一步 开展好卫健民生政策宣传工作,切实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和工作 满意度。

特此通知


休宁县财政局  休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