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休宁县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休宁县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予以贯彻落实。
休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3年11月14日
休宁县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环函〔2023〕482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51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下大力气治理“白色污染”的要求,以加快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导向,以地膜科学使用回收为抓手,加强地膜销售、使用、回收等全过程管理,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和全生物降解地膜,促进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与乡村生态振兴。
二、目标任务
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聚焦菊花、草莓、烟草和蔬菜产业等重点覆膜农作物集中区域,实施时间为2023年5月至2024年6月,全县完成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1万亩,回收率达到83%以上。
三、补助对象及标准
补助对象为项目实施主体,补助标准以每亩30元进行补贴。
四、主要工作
(一)科学推进加厚高强度地膜应用。各乡镇因地制宜,针对菊花、草莓、烟草和蔬菜等主要覆膜作物,支持推广使用厚度不小于0.015毫米的加厚高强度地膜,提高地膜使用效率,降低使用强度和农民使用成本,提高农民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的积极性,从源头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其中,加厚高强度地膜产品覆盖使用时间和力学性能指标应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中I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有效覆盖使用时间不低于180天,且使用后最大拉伸负荷、断裂标称应变等力学性能指标不小于初始值的50%。产品原材料中不得加入再生料以及国家明确禁止使用、不利于作物生长和有害土壤的助剂。
(二)项目申报。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在局网上发布项目申报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1式2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按项目申报要求报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研定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协议。
(三)项目验收及补贴发放。项目单位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并提出验收申请,按照“先建后验再补”的原则,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采用直接补助的方式按每亩30元的标准对实施主体进行补贴。
(四)监督管理。
1. 加强监管。严格贯彻落实《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结合部门分工,强化对地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全过程的监管。加大各部门联合执法力度,落实2023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用薄膜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严厉打击非标地膜销售,对生产、销售非标地膜和劣质可降解膜产品的企业加大处罚。各乡镇、园区建立地膜使用管理台账,强化监督指导和动态调整。
2. 地膜回收:项目单位承担废旧项目地膜回收责任,确保废旧地膜应收尽收,回收率达到83%以上,回收的地膜由项目单位负责利用处理。
(五)试验示范和技术创新。加强与省农科院、安徽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校单位合作,积极推进本地企业参与加厚地膜使用配套技术的试验示范工作,提高我县加厚地膜科学使用技术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厚地膜科学使用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重点部署的工作,明确了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面积、农膜回收率等约束性指标。各乡镇要切实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工作推进和资金配套支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及时抓好地膜科学使用组织推进工作,动态监测掌握地膜科学使用试点情况,对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指导,确保完成任务。
(二)强化资金落实。加厚地膜科学使用试点项目任务属于约束性指标,不得整合改变财政补助资金用途,保证专款专用,保障资金规范使用,确保资金合规使用、按时拨付。
(三)加强宣传指导。加强对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推广应用的技术指导服务,并认真做好地膜科学使用宣传,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公众号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户科学使用加厚地膜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根据任务分解表,所属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积极宣传、引导农户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
休宁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任务分解表
乡镇 |
加厚高强度地膜任务面积(亩) |
备注 |
海阳镇 |
2500 |
菊花、蔬菜、草莓、烟草 |
蓝田镇 |
3000 |
菊花、蔬菜、草莓、烟草 |
齐云山镇 |
800 |
菊花、蔬菜、草莓、烟草 |
渭桥乡 |
800 |
菊花、蔬菜、草莓、烟草 |
源芳 |
400 |
菊花、蔬菜、草莓、烟草 |
万安镇 |
800 |
菊花、蔬菜、草莓、烟草 |
其它乡镇 |
1700 |
菊花、蔬菜、草莓、烟草 |
合计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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