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乡财政所
名称:鹤城乡财政所
工作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及财政部门制定财政、财务方面的各项批示、制度;编制财政预算、结算(草案),执行镇人代会通过的财政预算,组织预算收入和执行预算支出及向镇人大、政府报告预算收支的调整,每月向镇政府和县财政局报告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各种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管理好往来款收据和收款收据的领发和审核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负责财政专项资金报帐制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财政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负 责 人:孙世闻
办公地址:休宁县鹤城乡政府大楼二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788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