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544/202411-00009 信息分类: 教育信息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4-11-08
发布机构: 休宁县鹤城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1-0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实施成效】鹤城乡:法治副校长进校园 护航青春助成长

作者:洪慧 发布时间:2024-11-08 12:05 阅读次数:

11月8日,值全国消防日即将到来之际,鹤城司法所法治副校长联合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走进鹤城实验学校,为师生们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消防安全法律知识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鹤城司法所所长、法治副校长借助PPT展示,向师生们生动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详细讲解了火灾的成因、危害以及预防措施。从日常生活中的用火用电安全,到校园中常见的消防隐患,每一个知识点都深入浅出,让师生深刻认识到消防安全无小事,进一步敲响安全警钟,提高了法治意识。

鹤城司法所一直将履行“法治副校长”制度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今年以来,该所积极行动,共计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活动4次,受教育师生达100余人次,参与进行学生心理辅导5人次,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检查10余次。

下一步,鹤城司法所将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制度优势,丰富法治宣传形式,以法治教育助力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培育,护航平安和谐校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