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项目】关于渔塘村人饮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农〔2021〕450号)及《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第二批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休农工组〔2025〕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渔塘村人饮提升工程
二、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估算54万,其中53万为财政衔接资金,其余为乡镇自筹资金。
三、实施期限
2025年7月-9月。
四、绩效目标
新建蓄水池≥1座,水管长度≥11600m,项目验收合格率=100%,项目完工及时率=100%,脱贫人口数≥72人,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95%。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鹤城乡人民政府 汪冰
六、联农带农机制
改善87户235人饮水条件,其中包含脱贫户28户72人。
七、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天(从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21日)。
公示期内如对项目实施方案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如无异议或不影响项目实施,公示期满后项目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实施。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休宁县农业农村局
鹤城乡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休宁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举报电话:7515742,邮箱:xnxfpj@126.com,通讯地址:休宁县黄山南路18号;
鹤城乡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7881006,邮箱: hcx@xiuning.gov.cn ,通讯地址:鹤城乡渔塘村碣田组。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鹤城乡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1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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