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通报表扬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皖法宣办〔2019〕29号),休宁县法院自“七五”普法实施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着力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强化保障措施,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被评选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