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2-01-06 08:3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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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体推进情况:《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我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认真研究制定《休宁县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整改原则,列出整改问题及整改措施。12月3日,县委政法委书记主持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进一步提高责任单位整改意识,切实提高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质量和水平。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问题1: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有待进一步加强。未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分工方案》有关配套文件,各项任务分工不明确。“一规划两方案”推动贯彻落实进程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依法治县办于10月26日举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就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进行专题讲授,全县110名领导干部参加培训。二是印发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示范宣讲方案》,集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示范宣讲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三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我县“八五”普法规划内容四是深入谋划“十四五”时期我县法治建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对《法治休宁建设规划(2021-2025)》、《休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休宁法治社会实施方案(2021-2025)》三个文件进一步修改完善,适时提请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后对外布。12月23日制定印发《休宁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具体举措及责任分解,部署了127项具体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和完成时限

(二)问题2:部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卷宗送审材料不完整。部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送审材料缺少外聘法律顾问初审意见,部分部门法制机构合法性初审意见存在“走形式”的问题,如《休宁县疫苗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整改情况:

县司法局:重新修订《休宁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查全过程管理,严格要求各承办单位做好内设法制机构和外聘法律顾问合法性初审,两者缺一者将不给予进行合法性审查,不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日常办理合法性审查件时对部门法规科室出具的合法性审查意见加强把关审核,要求审查意见必须具体明确,对审查意见简单敷衍的,一律退回,坚决杜绝形式化审查,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

县市场监管局一是市场监管局内设法制股室对《休宁县疫苗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认真审查,重新出具审查意见。二是举一反三,对自己部门承担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存在同样问题的积极整改。

(三)问题3: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卷宗整理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案卷执法记录仪记录的有关信息没有提供。督察过程中抽取了部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存在卷宗材料程序不规范、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如《休宁松萝园12幢1056号商铺不动产转移登记及不动产权证》(皖〔2020〕休宁县不动产权证第3477号)案卷中,不动产权登记申请表有关事项,申请日期、事项均未填写;事先告知和听证告知混同,如《吴秀华中医诊所未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休卫健传罚〔2020〕1号)案卷中行政处罚告知书里包含听证告知书内容。

整改情况:

县司法局:一是印发《关于报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通知》,对全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落实情况进行书面督查。二是通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案卷评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等多种方式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县资规局、县卫生健康委:一是立即对存在问题的卷宗进行整改完善,并举一反三对部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开展全面自查整改。二是加强对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三是充分发挥部门法制机构法制审核作用,加强审核把关。

三、下步工作方向: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省(市)依法治省(市)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扛起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认真落实整改,固基础,强弱项、补短板,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不断提高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