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执法单位:
为做好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核验阶段案卷评查工作,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我县组织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现将案卷评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22日,县依法行政办从部分行政执法单位中抽取10名熟悉法律法规、执法业务的骨干和公职律师共同参与案卷评查工作,评查工作以《安徽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皖司发〔2021〕58号)为标准,抽取公安、市监、农水、资规、住建、交运、应急、文旅体、林业、卫健、城管等11个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在2021年1月至2022年7月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158件进行集中评查。
二、存在问题
从评查结果来看案卷整体上质量较好,基本能够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制作规范、归档及时,但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单位未能严格按照《安徽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要求整理行政处罚案卷,案卷质量整体较差。例如:从县住建局抽取的5件行政处罚案卷均未按要求立卷归档,简单的存放在文件袋、档案盒内,档案文书不齐全且制作不规范,被处罚主体为单位的无相关证明材料,诉讼时限错写成3个月、5个月等,被评为不合格案卷。
2.执法程序不严谨。一是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存在未经审批,立、结案超期情况,如:县农水局的休农水(水)罚决字〔2022〕1号案卷;二是大部分行政执法单位未能较好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者无具体的法制审核意见,仅有法制机构负责人签字;三是部分行政执法单位的案件长期立而不结,如:县资规局的休自然罚字〔2021〕8号案卷。
3.调查取证要素不全。一是部分行政执法单位的图片证据未注明提取人、提取时间、提取地点,证据材料为复印件的,未注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字样等,如:县交运局的皖黄休交罚〔2022〕1000137号案卷;二是部分行政执法单位讯问笔录要素不全,笔录没有逐页签名,涂改处没有签字、盖章或按手印确认,如:县林业局的休林罚字第0420号案卷、县交运局的皖黄休交罚〔2021〕1000120号案卷、县市场监管局的休市监溪处罚〔2022〕10案卷。
4.法律适用不准确。一是部分行政执法单位的处罚决定书中引用的法律依据未引用到具体的条、款、项,如:县公安局的盛如娣、胡甜菊涉嫌殴打他人案;二是部分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告知听证书中使用的依据已经废止,如:县市场监管局的休市监综处罚〔2022〕11号案卷;
5.送达和执行不到位。一是部分行政执法单位的听证告知书、处罚告知书、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回证”没有加盖行政机关印章、送达人或收件人未签名确认,如:县文旅体局的(休)文旅体罚字〔2022〕第003号案卷、县城管执法局2021年度6号案卷、县应急局的(休)应急案〔2021〕7号案卷;二是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处罚决定执行不到位,如:县农水局的休农水(渔政)罚〔2022〕8号案卷中的捕捞案件的渔获物无处理情况等;
6.案卷制作不规范。一是部分行政执法单位案卷未按要求装订,存在案卷中纸张大小不统一,过小纸面没有加贴衬纸,如:县资规局的休自然罚字〔2022〕7号案卷;二是部分行政执法单位案卷没有编写页码、备考表内容填写不完整、无案卷目录或案卷目录与卷宗材料不能一一对应,如:县公安局的休公(商山)行罚决字〔2021〕348号案卷、县卫生健康委CF-G007号案卷。
三、整改建议
(一)对标找差,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案卷评查是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核查的必查环节,希望各有关执法单位认真对待,各参评单位要按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表》中反馈的问题,抓紧整改,剩下没有抽查到的行政处罚案卷,要对照评查标准,进行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做到举一反三,保证案卷质量。
(二)严格管理,规范案卷归档工作。行政处罚案卷是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载体,它记录行政执法行为的过程、保存行政执法行为的证据,在行政争议中起重要的证明作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行政处罚案卷的立卷和归档工作,纸质案卷做到一案一卷,文书材料要完整,案卷纸张规格要统一。
(三)强化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各单位要切实强化对执法队伍的能力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和法制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条文的学习理解能力、行政执法业务能力以及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积极开展业务交流,注重在工作实践中积累执法经验,探索执法技巧,全面提升执法水平。
休宁县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