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法治建设实地督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1 09:29 信息来源:休宁县司法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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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全面检视我法治建设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休宁县2023年督察检查考核计划》安排,县委依法治县办决定开展2023年度法治建设实地督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察内容

2022年以来,各乡镇、各单位推进落实《法治休宁建设规划(2021-2025)》、《休宁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休宁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休宁县法治政府重点突破年活动实施方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附件4)。

二、督察对象

万安镇、东临溪镇、齐云山镇、月潭湖镇、流口镇、五城镇、公安局、交运局、县市场监管局、应急局、县卫健委、县资规局

三、督察方式

县委依法治县办组织县司法局成立3个督察组,每组由4人组成,对万安镇、市场监管局在内的6个乡镇和6个县直单位开展实地督查,督查采取查看台账资料、实地核验核查、抽查行政执法案卷、听取情况汇报等方式进行(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111日至115日):印发实地督察工作通知成立3个督察组明确督查人员被督查单位确定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各1名,并对照督察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台账资料,自查报告、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附件1115日前报县委依法治县办

(二)动员培训阶段(1110日前):召开督察动员培训会,对实地督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督察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

(三)督察实施阶段(1110日至20日):督察组分赴各单位实施督察,召开见面会,听取督察对象工作情况汇报,进行个别谈话,查看台账资料,全面了解被督察单位的相关工作情况。具体时间由各督察组与督察对象商定

(四)形成报告阶段(1130日前):各督察组根据督察情况形成督察报告和问题清单(附件3,并1130日前报县委依法治办。

(五)反馈整改阶段(1220日前委依法治办根据各督察组的督察情况,形成督察情况通报并印发各有关单位,对典型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形成报告。对整改不力的,委依法治办适时开展回头看

五、督察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法治建设督察的重大意义,全面梳理总结本地本部门经验做法,检视问题不足,逐项整改落实,补短板、拉长板、锻底板、争样板,一体推进法治休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推动全面依法治县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实事求是。此次督察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督察组要把准政策、找准策略,创新方式方法,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全面深入地开展督察。要在全面了解法治建设情况的基础上,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帮助各有关单位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

(三)严明工作纪律。督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督察组组长向委依法治办主任负责,督察组成员向组长负责。督察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良好作风和形象,全面准确了解情况,客观公正反映问题。各督察对象应当落实督察工作要求,客观报告情况,如实反映问题配合督察组工作,做好见面会、查看台账等对接工作

六、其他

被督察单位和督察组按照相应时间节点报送材料,纸质版材料报送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县司法局二楼),电子版报送邮箱:136620064@qq.com,联系电话7512756

 

附件1.被督查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登记表

      2.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具体分工一览

      3.法治建设实地督察情况登记表

      4.督查任务清单

 

中共休宁县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办公室          

                        20231027


附件1

 

法治建设实地督察被督查单位

分管领导及联络员登记表

 

单位(公章):               

 

姓名

性别

现任职务

联系电话

 

分管领导

 

 

 

 

 

联络员

 

 

 

 

 

 

 

 

 

 

 

 

附件2

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具体分工一览

 

督察一组

 长:金建国县司法局副局长

 员:汪晨露,县司法局源芳司法所所长

汪细妹,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

          茜,县司法局行政复议股一级科员

督察对象万安镇、月潭湖镇、县卫健委、县交运局

                 督察二组

 长:王振松县司法局副局长

 员:严菊玲,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倪艳芳,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股股长

        许云平,县司法局海阳司法所副所长

督察对象:东临溪镇、五城镇、公安局、县资规局

                 督察三组

 长:程美芳县司法局党组成员

 员:余莉莉,县司法局溪口司法所所长

孙海敏,县司法局行政复议股股长

        郑心怡,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一级科员

督察对象:齐云山镇、流口镇、市场监管局、应急局

   

附件3

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情况登记表

 

督查组:                      督查时间:         

督查单位

督查指标

存在问题

 

 

 

 

 

 

 

 

 

 

 

 

 

 

 

 

督查组组长签字:

附件4

督查任务清单

 

一、乡镇政府督查任务清单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开展学习研讨。

2、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3、乡镇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情况。

4、做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以及本乡镇法治骨干培训,举办培训会、参加旁听庭审等 

5、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推动宪法等法律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多形式多阵地宣传,基本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阵地,阵地发挥作用

    6、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情况,真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及时在村(社区)公共场所公布、集中培训(轮训)是否不少于8课时,积极参与镇村法治工作。

7、按照“全省一单”工作要求,动态完善乡镇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

8、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明确审查机构,确定审查人员,全面推进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

9、全面落实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实质性参与政府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参谋助手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村(居)配备法律顾问的比例达100%;村(居)法律顾问经费发放到位。

10、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度化、规范化。

11、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明确专职人员负责复议与应诉工作,及时报送负责人出庭信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12、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3、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梳理公布乡镇赋权“一目录三清单”,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齐配强执法力量。

14、完善乡镇、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指导基层群众性组织按照党委政府要求,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推进村(社区)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经常性组织演练。

二、县直单位督查任务清单

(一)共性清单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开展学习研讨。

2、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3、做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以及本系统法治骨干培训,举办培训会、参加旁听庭审等;

    4、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并形成日常宣传机制,推动宪法等法律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多形式多阵地宣传,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主题普法活动、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5 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以案释法、发布普法典型案例;

    6、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有效维护各类社会主体合法权益。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社会主体要履行法定义务和承担社会责任

7、按照“全省一单”工作要求,动态完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权力清单。

8、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全面推进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

9、全面落实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实质性参与政府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参谋助手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10、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定制度化、规范化。

11、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明确专职人员负责复议与应诉工作,及时报送负责人出庭信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1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抽查2022年以来办结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查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进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落实情况)。

(二)个性清单

县卫健委:对本地区容易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按照国家规定向社会公布。建设协同综合、灵敏可靠的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检测预警体系。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

县交运局:落实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相关情况。

县公安局: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化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健全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严格执法侦查机关调查收集证据制度,加强刑事技术、网侦、技侦、图侦等侦查手段建设,严格证据采集、比对要求,增强科学取证能力,严防刑讯逼供。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建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审查制度。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坚决预防、纠正超期羁押、久押不决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辅警的招聘、使用、保障和监督工作。实施国家安全战略,把安全发展贯穿于我县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

县市场监管局:着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多证合一”改革,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推进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

县应急局: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并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调查评估等机制健全完善。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突发事件应对培训制度健全完善,对本级政府及部门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