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4年第四季度涉企行政检查全面摸底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的 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近日,国办督查 室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围绕涉企行政检查开展专项清理、规范 (对企业开展的督查、督察、督导、调查、排查等一并纳入)。 10 月 12 日,省政府办公厅召集各市秘书长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 同志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10 月 14 日,司法部 副部长胡卫列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对此项工作也提出要求。现 就开展好我县 2024 年第四季度涉企行政检查全面摸底清理规范 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拟于第四季度开展的涉企行政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摸 底、集中清理。对缺乏法定依据的坚决取消,对多头、重复开展 的要科学安排,切实整治运动式检查、“一刀切”检查、过度过 频检查等问题,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坚持依法、科学,加强统筹,坚决杜绝随意部署、开展 涉企行政检查,着力加大对不规范检查、过多过滥的纠治、整治 和规范力度。
三、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指导监督,积极发挥法治督察和行 政执法协调监督等职能作用,把规范、清理涉企行政检查作为近 期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2024 年第四季度涉企行政检查摸排清理清单(见附件)请 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 前 报 县 司 法 局 。 电 子 邮 箱 :1620070442@qq.com
联系人: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朱娜娜 联系电话:0559-7512756
附件:2024 年第四季度涉企行政检查摸排清理清单
中共休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