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00号)、《安徽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皖政〔2022〕69号)、《休宁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休政办〔2020〕17号)和《休宁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1版)(修订)》(休政办〔2024〕5号),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度休宁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含2024年度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印发给你们,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程序。列入《2024年度休宁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含行政规范性文件,下同),决策承办单位应按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和解读等法定程序,内容应当符合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当说明履行法定程序情况。
二、严格目录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和《休宁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1版)(修订)》,对列入《2024年度休宁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应按照《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办理,行政规范性文件需按程序经县司法局初审后,报请县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补报立项(立项申报表见附件2)。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制定或修订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期限自承办单位完整提交送审材料之日起计算),同时按要求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材料报送工作,确保2024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时按质完成。2024年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或修订完成情况以及备案材料报送工作将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事项程序全过程记录。
各部门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
附件:1.2024年度休宁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2024年度制定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项目申报表
2024年4月5日
附件1
2024年度休宁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 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计划送审时间 |
计划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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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休宁县财政性资金审批管理办法(修订) |
县财政局 |
已送审 |
已完成 |
2 |
休宁县县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 |
县财政局 |
已送审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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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休宁县县级粮食储备管理办法 |
县发展改革委 |
已送审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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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已送审 |
2024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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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休宁县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差别化政策实施意见 |
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
2024年4月 |
2024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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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休宁县促进外贸外资发展若干政策 |
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
2024年8月 |
2024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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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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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321德州至上饶高速公路祁门至皖赣界段(休宁县段)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已送审 |
已完成 |
8 |
远景全球绿色发展中心项目合作协议书 |
县投资促进局 |
已送审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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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黄山皖新徽三绿色食品数字化生产项目协议书 |
县投资促进局 |
已送审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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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休宁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1版)(修订) |
县司法局 |
已送审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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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休宁县海阳镇盐铺村、齐云山镇岩脚村片、商山镇黄村、溪口镇祖源村片2023年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方案 |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
已送审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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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休宁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 |
县卫生健康委 |
已送审 |
2024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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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开化县人民政府 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化合作交流 促进区域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战略合作协议 |
县发展改革委 |
已送审 |
2024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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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关于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
县发展改革委 |
已送审 |
2024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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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黄山休宁千汇广场项目容积率调整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已送审 |
2024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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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休宁县人民政府安徽工业大学战略合作协议 |
县发展改革委 |
已送审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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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2024年度休宁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县司法局 |
2024年3月 |
2024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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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黄山市休宁县东临溪镇光荣院地块研究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4年4月 |
2024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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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乡)镇域范围内“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4年4月 |
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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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安徽休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聘任制管理实施方案 |
休宁经开区 管委会 |
2024年4月 |
2024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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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安徽休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绩效薪酬激励实施方案 |
休宁经开区 管委会 |
2024年4月 |
2024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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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21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4年6月 |
2024年12月 |
|
23 |
休宁县中心城区内单元详细规划和乡镇单元详细规划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4年7月 |
2024年12月 |
|
24 |
2023年财政决算及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
县财政局 |
2024年8月 |
2024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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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2024年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预算调整草案 |
县财政局 |
2024年10月 |
2024年10月 |
|
26 |
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草案 |
县财政局 |
2024年12月 |
2024年12月 |
|
27 |
2024年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预算调整草案(第二次) |
县财政局 |
2024年12月 |
2024年12月 |
|
28 |
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 |
县财政局 |
2024年12月 |
2024年12月 |
附件2
2024年度制定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项 目 申 报 表
单位(盖章): 报项时间:
拟文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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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人及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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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及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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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送审时间 计划出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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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要 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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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必要性、主要内容、所依据的上位法、决策程序等,可另附纸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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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初审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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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分管 领导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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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主要 领导审定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