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休宁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 休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风景区管委会、休宁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培训费管理,经县政府第五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休宁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休政办秘〔2017〕36号)和《休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暂行办法》(休政办秘〔2017〕37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26年2月10日
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休宁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 休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docx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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