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休宁县2025年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就《休宁县2025年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说明如下,请审议。
一、法律依据和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的、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第六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使用转贷并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政府,应当将转贷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第十二条规定,2015年起,各级政府要将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二、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方案
2025年我县发行地方政府债券74032万元,其中:新增债券30917万元,置换存量债务债券18490万元,再融资债券24625万元,现就我县地方政府债券提出如下安排方案:
(一)新增债券安排方案
1.新增一般债券安排方案:新增一般债券6617万元,安排“休宁县2025年联网路工程(隐塘路)”“休宁县海阳第四小学新建项目”等9个项目(详见附表1)。
2.新增专项债券安排方案:新增专项债券24300万元,安排“休宁县供水一体化改造提升工程”“休宁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8个项目(详见附表1)。
(二)置换存量债务债券安排方案
1.置换存量债务一般债券安排方案:置换存量债务一般债券890万元,安排“休宁县东城区区域城镇化项目一期工程建设”“休宁县城区老商务局等地块棚改”项目(详见附表2)。
2.置换存量债务专项债券安排方案:置换存量债务专项债券17600万元,安排“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二期工程-新安江源头休宁县横江水环境综合治理”“休宁县城区老商务局等地块棚改项目”等6个项目(详见附表2)。
(三)再融资债券安排方案
1.再融资一般债券安排方案:再融资一般债券19129万元,用于归还“2018年安徽省政府定向承销发行的置换一般债券(三期)”等到期债券(详见附表3)。
2.再融资专项债券安排方案:再融资专项债券资金5496万元,用于归还“2018年安徽省政府定向承销发行的置换专项债券(二期)”等到期债券(详见附表3)。
三、地方政府外债安排方案
截至目前,外债转贷项目提款2098万元,安排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
四、财力增减变动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转移支付收入。截至目前,执行中上级下达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收入55727万元。
2.调入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较年初预算减少42258万元。
3.债务转贷收入。执行中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增加9605万元。
上述三项合计,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2307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受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等影响,预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较年初预算减收35322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减收27224万元)。加执行中上级下达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18922万元,调入资金17009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19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增加42509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因我县属国有企业正处于成长期,利润收入未达年初预期,预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较年初预算减收1512万元。加执行中上级下达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支付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减少1511万元。
五、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上述债券资金安排和财力变动情况,并结合预算执行,县本级预算拟作如下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调整方案。调增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3074万元,列“上级补助收入”55727万元、“调入资金”-4225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9605万元。
2.支出调整方案。调增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3074万元, 主要列“教育支出”37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68万元、“农林水支出”7447万元。
经上述预算调整后,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计均为329645万元,收支保持平衡(详见附表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调整方案。调增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2509万元, 主要列“上级补助收入”18922万元、“调入资金”1700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19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7224万元。
2.支出调整方案。调增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42509万元,主要列“农林水支出”46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003万元、“其他支出”2155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71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03万元、“调出资金”-4154万元。
经上述预算调整后,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计均为105151万元,收支保持平衡(详见附表6)。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调整方案。调减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511万元, 列“利润收入”-1500万元、“股利、股息收入”-1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万元。
2.支出调整方案。调减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511万元,列“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1512万元。
经上述预算调整后,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计均为1万元,收支保持平衡(详见附表7)。
以上说明连同预算调整草案,请一并审查。
休宁县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xlsx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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