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018/202412-00015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2024-12-02
发布机构: 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12-02
生效日期: 2024.12.2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休人社秘〔2024〕160号 词: 治理欠薪冬季行动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的通知

作者:休宁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12-02 16:55 信息来源: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为做好岁末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持续巩固治理欠薪成果,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春节前,在全县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以下简称冬季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按照治源头、防风险、强监管、严惩处、兜底线的总体要求,突出工程建设特别是政府、国企项目等重点领域,采取超常规举措强化欠薪治理,确保所有查实的欠薪案件在2025年春节前全部办结,让农民工及时拿到工资报酬过好年,坚决遏制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扛起政治责任,兜牢民生底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重点任务

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明确主攻方向,靶向发力,精准推进,在对表完成如下721项重点任务上下真功夫、拿硬措施,切实增强岁末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一)认真开展欠薪隐患排查。坚持“大数据+铁脚板”工作法,综合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全面排查欠薪风险隐患,摸清欠薪底数,建立台账,逐条整改,限时化解。

1.动态线上排查。充分发挥黄山市智慧劳动监察平台、黄山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等信息化平台作用,对在建项目、各类用工企业的工资发放、劳动用工管理、工资保证金缴存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对风险项目(企业)开展“线上”督办和“线下”核查。针对各平台欠薪投诉量大的重点行业企业,要分析研判风险隐患,及早开展隐患排查化解。

2.定期实地巡查。人社和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对工资支付情况以及工程项目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重点督办因转包、违法分包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发展改革部门重点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财政(国资)部门重点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拨付情况进行排查,督促央企国企全面排查项目,率先垂范,从源头化解欠薪风险,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部门联动,统筹推进、协同治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与拖欠企业账款问题。

3.强化重点督查。要结合管辖区域欠薪形势特点,聚焦重点地区、行业、企业和项目,进行摸排检查。对出现债务违约或债务风险较高的房地产企业所属项目等进行重点督查,提出针对性举措,定人定责、盯住不放,防止隐患“发酵”。对发生过欠薪的工程项目、加工制造业、餐饮服务等重点企业加大督查频次,将欠薪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已排除风险的企业和项目,适当进“回头看”,持续关注、动态监管,防止问题复发。请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12月5日前,报送首次欠薪风险隐患摸排情况表(附件1、2)。

(二)切实加强线索梳理研判。全面畅通欠薪维权“绿色通”,加强与信访、网信、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的有效衔接,注重整合处置重复投诉问题。

4.畅通维权渠道。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服务窗口和信访大厅设立的工作专窗,现场及时受理欠薪案件。通过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网站等维权渠道,在工程建设项目、重点企业醒目位置公示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举报投诉二维码,确保纠纷不出项目,欠薪不出属地。

5.加强信息共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网信、司法、信访、工会等部门要认真落实“重要欠薪线索、重大欠薪舆情交换共享处置”机制,科学研判和精准防控欠薪问题,稳妥应对欠薪讨薪等方面突发事件,严防恶意炒作舆情形成负面事件和引发系统性风险。

6.坚持开门接访。结合实际开展集中接访,有关单位负责同志要定期带头接访,精准把握和回应社情民意,确保欠薪举报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优先清偿政府国企项目。进一步巩固整治政府、国企项目欠薪问题专项行动成果,建立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定期排查机制,督促相关地方政府和国企央企带头遵守保障工资支付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7.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和资金预算管理。发展改革、财政(国资)等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管部门责任,严格执行工程款支付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80%的规定,优先拨付政府项目人工费用,从源头解决因欠款导致的欠薪问题。

8.加大央企国企项目排查力度。财政(国资)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加强资金调度管理,持续推动解决“连环欠”顽疾,确保国企央企获得清偿的资金优先偿还欠薪。

9.严防公共事业服务单位欠薪问题。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公交、医疗卫生、环卫、学校等领域存在欠薪隐患问题的,要及时筹措资金,督促用人单位限时化解。

(四)强力纠治无故拖欠问题。坚持把解决纠治无故拖欠问题作为检验冬季行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坚持分门别类,注重靶向施策,提升欠薪问题化解效率。

10.依法治理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对涉及用人单位确属无故拖欠的,一经查实,一律立案查处。在依法制发责令限期支付工资行政执法文书的同时,倒查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用工名册、编制工资支付台账等法定义务落实情况,查明存在违法情形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作出处罚或责令加付赔偿金。

11.专项治理工程项目无故拖欠。在责令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限期清偿的同时,通过信息化手段倒查该项目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在相应管辖区域内所有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制度情况,对查实的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或提交整改报告后发现未全面如实整改的,按规定从重处罚。

12.源头治理因市场秩序不规范导致无故拖欠。对涉及工程建设领域未批先建、垫资施工、违法分包、转包等其他问题的,发展改革、财政及行业主管等部门要一并跟进、一查到底、依法处罚。人民法院要开展欠薪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推动相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到位,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

(五)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充分利用法律、监督、惩戒等手段,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

13.坚持监察执法快立快处。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要及时收集固定涉嫌犯罪证据材料,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做到迅速移送、及时审查,快速侦办、快速起诉、快速审判,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犯罪行为。

14.加大依法强制执行力度。检察机关要依法办理涉农民工讨薪的生效裁判监督、执行监督(包括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支持起诉等案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开展好集中打击恶意欠薪攻坚行动,做到有案必查、有罪必惩。

15.发挥社会监督功能作用。加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力度,在冬季行动期间加密频次,媒体公开曝光,强化社会监督,形成有力震慑。

16.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开展欠薪失信多部门联合惩戒,在招投标、市场准入、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实现“一处欠薪,处处受限”。

(六)积极引导依法理性维权。着眼有效甄别拖欠工程账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处理欠薪争议案件,在引导依法理性维权上下功夫。

17.开展欠薪求助法治宣传教育。坚持面向广大农民工,通过开展送法上门、普法宣讲、发放《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等有力有效举措,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进工地、进企业、进市场,帮助解决工资拖欠争议。

18.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被拖欠工资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检察机关要加大支持起诉工作力度,工会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

19.帮助依法理性维权。对经核实属于拖欠工程账款等经济纠纷的,引导相关主体通过法定渠道维护自身权益。对相关单位或个人以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隐匿、毁灭证据等方式虚假讨薪的,一经查实,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讨薪为名实施敲诈勒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稳妥化解劳企关系纠纷。统筹兼顾保就业和保工资、保交房和保工资,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在保障农民工基本报酬权益基础上,引导劳企双方互相理解、共渡难关。

20.加强困难企业指导帮扶。对确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实际原因造成的欠薪问题,积极落实各项涉企帮扶支持政策,构建协商对话平台,促成劳企双方达成工资支付协议。对资金链紧张的房地产项目,在完成保交房任务的同时,统筹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控发生新拖欠问题。

21.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与涉事双方“面对面”沟通调处,与行业、司法行政、法院等部门联动化解,可以立案的立即立案;无法界定欠薪欠款或存在劳务纠纷的,积极引导进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提供免费律师代理;无法达成协议的,引导进入劳动争议仲裁、人民法院审理并进行司法确认。各级人民法院要采取缓交诉讼费的方式予以支持,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快速解决工资争议。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树牢底线思维,把解决欠薪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具体实践,出硬招、求实效,集中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夯实防欠治欠制度根基,稳步推动欠薪问题得到根本治理,防止欠薪风险向其他领域特别是政治领域蔓延,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要严格落实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发挥根治欠薪议事协调机构作用,落实解决欠薪政府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将冬季行动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厘清压实部门责任,建立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形成高效工作合力。对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发现的问题,认真检视本地区短板弱项,结合冬季行动抓实整改工作,推动完善治理欠薪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部门协调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部门责任,加强冬季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凝聚有关单位工作合力,联动处置欠薪问题。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欠薪案件,对有关部门依法移送的相关违法线索,要及时处置,并加强沟通反馈。发展改革、财政(国资)等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管部门责任,督促解决政府、国企项目欠薪。其他有关单位也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与冬季行动相关的各项工作。

(四)加大督导调度力度。加强冬季行动进展情况调度,及时开展现场督导,确保冬季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对涉及人数多、金额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典型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适时采取提级办理、领导包案等方式,一查到底。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导致欠薪问题多发高发的,要依法依规严格追究责任。对因政府投资资金不到位导致欠薪的,依法依规通报批评、约谈相关负责人。

(五)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宣传、网信、公安等相关有关单位要加强欠薪舆情监测,准确评估和科学预判欠薪风险,协同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对负面舆情要联动处置,做到线上线下同步处理,适时回应社会关切,对恶意炒作挑动社会对立情绪的,要及时管控,防止发酵蔓延。对维持基本生活有困难、短时间内又拿不到工资的农民工,要及时给予关怀帮助,通过调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等方式予以保障。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做好兜底保障,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追根溯源、举一反三,查找分析冬季行动期间发现的各类欠薪问题原因症结,研究对策措施,提供有针对性有参考性的意见建议。各有关单位、属地政府请于2024年12月5日前报送冬季行动阶段性欠薪风险隐患排查表(附件1、2),于2024年12月27日前报送第二次冬季行动阶段性欠薪风险隐患排查表(附件1、2)

 

联系单位: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休宁县交通大楼2015室

联系电话:0559-7511557

电子邮箱:xiuninglaodong@163.com

 

附件1.欠薪风险隐患排查表工程建设领域

2.欠薪风险隐患排查表(非工程建设领域

 

 

 

 

 

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22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