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2025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皖财绩〔2026〕97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我局认真开展2025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 住房保障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5年度我县无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因此租赁住房保障只有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任务。年度计划完成租赁补贴发放25户,实际完成租赁补贴发放25户,按季度及时发放,全年发放租赁补贴8.52万元。
二、 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中央资金分配租赁住房补助资金4万元和省级分配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万元,县级配套2.52万元资金,共计8.52万元。年度计划完成租赁补贴发放25户,实际完成租赁补贴发放25户,100%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5年度计划完成租赁补贴发放25户,实际完成租赁补贴发放25户,严格执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休宁县民生工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按规定时间及时将指标下达主管部门,全年发放租赁补贴8.52万元。
(三)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年度计划完成租赁补贴发放25户,实际完成租赁补贴发放25户,100%完成年度下达的计划任务。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下达任务25户,实际完成25户,完成率100%;质量指标:发放率100%;时效指标当年发放共25户,共计发放8.52万元,完成率100%;成本指标:下达中央补助资金4万元,实际补助8.52万元。服务对象满意率:目标≥90%,实际满意率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达任务25户,实际完成25户,完成率100%。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公租房保障申请审核的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进行公租房配租或发放租赁补贴的形式给予公租房保障,已做到应保尽保。
五、 附件
休宁县2025年度公租房租赁补贴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第二部分 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5年下达休宁县城市危旧房改造47间目标任务,6月16日开工,12月31日全部完工。
二、 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中央资金分配城市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180万元和省级分配城市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44万元,共计224万元,县级配套其他缺口资金;截至2025年12月底实际拨付中央资金分配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180万元,省级分配城市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28.81万元,未完成2025年度下达的计划任务。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5年度100%完成城市危旧房改造47间,严格执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休宁县民生工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央资金分配城市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180万元和省级分配城市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44万元,共计224万元,及时下达补助资金指标。
(三)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年度计划完成城市危旧房改造47间目标任务,实际完成城市危旧房改造47间,100%完成年度下达的计划任务。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下达任务47户,实际完成47户,完成率100%;质量指标:改造验收合格47户,合格率100%;时效指标当年开工47户,完工47户,验收合格拨付中央补助资金共计180万元,完成率100%;成本指标:下达中央补助资金180万元,实际补助180万元。服务对象满意率:目标≥90%,实际满意率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城市危旧房改造实现住房安全、住房品质、居住环境的提升,完善了基础设施,极大改善危旧房居民的住房质量。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休宁县2025年度城市危旧房改造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第三部分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5年,休宁县共获上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17万元、中央预算内1779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5万元,按照有关规定已及时拨付使用专项补助资金。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休宁县2025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共计投资8822万元,年初预算县财政安排资金保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分配专项补助资金244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17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5万元,中央预算内1779万元),资金均按规定时间分配下达。截至12月底完成总投资额4182.44万元,已支付资金905.588万元(中央预算已下达1779万元,已支付212.836万元,支付率12%,中央补助资金617万元,已支付608.5783万元,支付率98.64%,省级补助资金45万元,已支付44.6211万元,支付率99.16%)。县财政均建立了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编制了绩效目标、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25年度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个,项目分为四个标段,①梨园路周边小区-傍水阁;②梨园路周边小区-梨园新村;③齐宁街综合市政管网改造及路面修缮工程;④齐宁街区老旧小区改造(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铺设小区内雨水管网、污水管网,改造小区内道路等;拆除违章,弱电下地,完善小区内停车、充电、安防、照明等设施;修缮小区建筑物公共部位,提升人居环境及配套设施建设水平。建设期限:2025年5月至2026年11月。截至2025年12月底,梨园路周边小区-傍水阁完成竣工验收、齐宁街综合市政管网改造及路面修缮工程主体工程竣工、梨园路周边小区-梨园新村完成工程量50%、工程质量均符合标准。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改造计划完成率。计划改造小区2个,实际开工量2个;计划改造户数1022户,实际开工量1022户;计划改造建筑面积17.09万m2,实际开工量17.09万m2。
2.居民参与。依托社区主体,邀请包保单位、产权单位及小区居民代表,开展“居民代表大会”、“板凳会”,发挥业主代表的监督作用,对改造中出现的问题出谋划策、及时解决,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建立党组织占改造小区个数100%。
3.改造内容。2025年2个老旧小区,均将雨污排水、给水消防、安防、强弱电规整、绿化、照明、路面等内容纳入了改造,解决了居民尤为关心的排水、照明等问题。同时实施“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包括对小区、楼栋出入口、周边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空间进行无障碍改造,解决室内外高差。
4.工程质量安全。积极落实管理机制,按照程序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落实安全报建及质量报监,制定各项管理制度,落实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监理、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工作。未出现经群众信访投诉、审计发现、媒体曝光等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本项自评不扣分。
5.长效管理机制。截至目前,我县各专营单位已相继完成3个小区通信设施、配套燃气管网、“水改”等,投入和运营,总体占比100%。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全面移交所辖社区,并依托社区统一管理,实现老旧小区建后管养长效机制。
6.完善配套政策制度。休宁县通过简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流程,对土地、环评等实行简易流程或豁免审批等,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拆除小区周边权属集体所有的危旧房(棚),腾出空地新建一批公共健身、公共停车场(棚),其中利用傍水阁小区废弃防疫检测站,改建党群驿站约10㎡。本项县级自评不扣分。
7.完成改造小区居民满意度。通过现场走访的方式,对老旧小区改造居民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100%,大于满意度指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政策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政策、资金管理(分配)办法、绩效评价办法、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等信息全部及时对外公开。
(二)评价报告报送及时性、完整性:按时报送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自评表且内容完整。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设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专账,所有资金均纳入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无违规违纪行为,无资金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
六、附件
休宁县2025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4日
附件1:休宁县2025年度公租房租赁补贴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附件2:休宁县2025年度城市危旧房改造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附件3:休宁县2025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休宁县2025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docx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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