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998/202504-00071 信息分类: 部门项目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5-04-2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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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休宁县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作者:休宁县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5-04-21 10:48 信息来源:休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次数: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卫生健康委的业务指导下,休宁县卫生健康委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强化绩效评价,规范资金拨付和使用,全面完成了2024年度绩效目标和工作任务。现将2024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休宁县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口207000人。全县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有160个,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1个,妇计中心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乡镇卫生院20个,村卫生室13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3个。

1.项目实施主体和覆盖范围。根据国家及省《关于做好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省市县《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全县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为全县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2.项目受益人群和主要内容。我县辖区内常住人口均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慢阻肺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项目实施内容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慢阻肺病患者健康服务共13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按照中央/省/县级资金6:2:2比例及时足额配套和拨付到位,实行专账管理。严格按照《安徽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对项目资金实行收支专项核算,确保项目资金不扩大支出范围、不截留、不挪用、不拖欠。

通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政府责任,对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24,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为90%以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为97.09%,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为97.0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2.92%;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2.76%,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为83.15%,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为84.01%;卫生监督协管各专业每年巡查(访)2次完成率为100%;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为68.74%;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服务率为79.59%;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服务率为66.18%;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为64.77%;肺结核患者管理率为100%;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为100%;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为100%;服务对象满意度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逐步缩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稳步提高。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1759.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055.7 万元,省级补助资金 351.9万元,县级配套资金 351.9万元,按服务人口、两卡制工分值及年度考核情况分配至各项目实施机构。截止202412月31日,财政资金拨付率 10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机构资金执行额1759.5 万元,执行率100 %。

(二)项目运行管理情况。

1. 及时调整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为此,成立休宁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的落实,有效控制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增强全民健康素质。

2.明确职责分工。机构充分认识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责任,县政府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责任主体,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计中心是业务指导和协助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各自覆盖人口承担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县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由委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委相关科室及相关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具体实施。在此过程中,坚持分级负责、效率优先、公平公正原则,依据《休宁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休卫健[2022] 67号),通过信息化手段应用和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准确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落实项目的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和项目效果等四类指标。通过绩效评价,及时总结经验,规范项目管理,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年终项目资金清算直接挂钩,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和发挥效益。

我县于202412月6日至13日开展了2024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各项目单位根据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补差补缺,推进目标任务完成。

四、项目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产出分析。

1.数量指标分析:2024年,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为90%以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为97.09%, 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为97.0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2.92%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2.76%,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为83.15%,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为84.01%卫生监督协管各专业每年巡查(访)2次完成率为100%,肺结核患者管理率为100%,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为100%,高血压患者管理了26432人,糖尿病患者管理了7451人,慢阻肺病患者管理了174人,以上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要求。

2.质量指标分析:2024年,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为68.74%;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服务率为79.59%;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服务率为66.18%;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为64.77%;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为100%;以上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要求。

(二)有效性和社会性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逐步缩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稳步提高。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健康教育服务。各医疗卫生机构均制定了年度健康教育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各种健康教育传播活动以及对村级或服务站开展培训和督导工作,年度有工作总结。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卫生需求,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画、宣传单、滚动字幕屏、视频播放、张贴横幅、致家长的一封信、QQ群、微信群、咨询、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各疾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让广大居民深刻了解了疾病的常见症状、掌握了基本防范措施,增强了自我防护意识与能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2.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各卫生院均建立有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且内容及时更新;每月定期开展了自查工作,自查结果及时通报;按要求开展了对院内职工及辖区内村医的传染病报告管理知识及诊断标准内容培训,强化了网报意识和责任。

3.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结核患者提供健康服务管理,各卫生院均有序开展疑似结核病人的筛查、发现和转诊工作并多种形式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

4.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全县共累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98852份,建档率为96.06%。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142292份,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为68.74%。

5.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截止2024年1231日,全县规范健康管理率为64.77%体检报告及时发放到位。全县共抽查2023年度65岁及以上死亡老年人档案210份,未发现死亡后相关服务记录。

6.慢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截止2024年12月31管理高血压患者26432人(任务数21800),规范管理率为79.59%管理糖尿病患者7451人(任务数7200),规范管理率为66.18%。

7.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各乡镇均成立了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基层综合管理小组和社区关爱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指定项目管理责任人,每月主动与当地乡镇政府、辖区派出所等部门进行信息交换,并对患者及家属进行针对性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开展了家属护理教育培训及“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工作。每季度开展疑似患者摸排工作,并主动与当地政府联系对辖区村组进行全面筛查。及时从专报系统中接收精神专科医院出院患者信息并按照规范要求建档管理。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年度有健康体检,按要求实行每月随访工作,按照国家服务规范的要求对病情基本稳定和不稳定患者增加了随访,并将信息及时录入国家电子信息系统,及时将3级及以上患者信息通报给乡镇综治中心和辖区派出所。部分乡镇卫生院积极组织参与并上报“最美精防人”优秀案例活动。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为100%。

8.防接种服务。所有接种门诊均全面落实常规免疫规划疫苗免费接种,全县适龄儿童全程接种率90%以上建卡率为100%;疫苗接种信息完整率及扫码率100%;疫苗追溯系统出入库单据上传国家平台及协同平台成功率100%。各接种单位加大了预防接种规范管理,接种门诊场所规范公示接种单位及疫苗接种人员信息,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免疫规划疫苗品种、预防疾病种类、免疫程序、接种方法等,非免疫规划疫苗还公示了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价格、预防接种服务价格等相关内容。进一步规范疫苗及冷链设备管理,全县各乡镇已全面使用医用冰箱,配备发电机,设有专人管理疫苗及冷链设备,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疫苗购进、接收、存储记录,接收疫苗相关资料齐全,疫苗进行定期盘存,疫苗实物数与系统库存数一致,定期登记疫苗存储管理定期检查表,疫苗存储出现异常时能收到预警信息及时规范处理,按规范进行疫苗效价评估,对过期疫苗系统及时报废出库,处理规范并及时移交上级集中处理,相关资料登记规范齐全。

9.孕产妇和0-6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2.92%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2.76%,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为97.09%,0-6岁儿童眼保健覆盖率平均为97.09%。 

10.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各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员均能扎实有序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定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年度有工作总结。卫生监督协管各专业巡查(访)2次完成率为100%。

11.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为83.15%;0-3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84.01%。

12.慢阻肺病患者管理服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全县管理慢阻肺病患者174人(任务数159)。

五、自评结论

(一)主要指标情况及结论

目前我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总体运转情况良好,按照国家、省市级文件的要求完成目标任务,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不断缩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稳步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1.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成立休宁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各单位职责;及时制定下发项目实施方案,并明确项目服务内容、数量、质量要求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的落实。项目管理机构每季度开展督导,卫健委组建绩效评价小组对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为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促进公共卫生项目规范化运行,进一步提高我县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我县于2024126日至13日开展了2024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现场绩效评价工作,同时要求各项目执行单位根据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补差补缺,推进目标任务完成。

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计中心对各自管理的项目对基层医疗单位有针对性地进行全方位的督导,听取合理建议,指出相关问题并定期或不定期根据督导发现的问题清单深入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站)进行二次督导检查。考核成绩优秀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的先进经验,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推进会上交流发言,供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学习提高,以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2.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按照国家及省《关于做好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省市县《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基本标准,印发了年度实施方案、更新年度绩效考评细则,明确了项目范围和内容,制定了项目年度目标和项目考核指标体系(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和项目效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清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全县城乡居民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制度依据。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深入基层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开展工作督查与指导,及时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要求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并对村室(站)进行培训与督导考核,工作有序开展。

3.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管理。已专账核算,按统筹使用、分级负担、专款专用、绩效考核的原则管理,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规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挪用、截留、挤占和改变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用途。对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逐一对照,及时整改,完善相关资料,及时拨付兑现村室(站)补助资金。县卫生健康委加强督导检查,对于如有未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和资金使用不规范的行为,制定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并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核减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相关规定。

制定奖惩制度。我县已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奖惩制度,明确了项目绩效考核结果与项目资金结合的方法。对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单位,全额兑现余下的公共卫生经费,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扣减相应公共卫生经费。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扣减补助经费比例和方法:得分在700(含)-800(不含)分的扣减10%的公共卫生经费,得分在600(含)-700(不含)分的扣减20%的公共卫生经费,得分在600(不含)分以下的扣减30%的公共卫生经费。当年核算经费不够扣减的,不足部分在下一年的预拨经费中扣除。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扣减补助经费比例和方法:得分在70(含)-80(不含)分的扣减10%的公共卫生经费,得分在60(含)-70(不含)分的扣减20%的公共卫生经费,得分在60(不含)分以下的扣减30%的公共卫生经费。当年核算经费不够扣减的,不足部分在下一年的预拨经费中扣除。所扣减的项目补助经费原则上用于辖区其他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的奖励和补助。对年度考核排名前六位的乡镇卫生院给予奖励。设一等奖1名,奖励6万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4万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3万元。对年度考核排名比上年前进名次最多的卫生院给予奖金2万元的奖励。对年度考核排名比上年后退名次最多的卫生院扣除项目补助经费1万元。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仍需提高,群众对项目的知晓率有待提高。部分群众健康意识不够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务人员依从度不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健康作用认识不足,有的重点人群认为服务太简单不能满足自己的健康需求,对每年的健康体检存在一定的厌烦情绪,不愿主动配合。部分群众更换电话号码频繁,造成失访率增加。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辖区下属村室(站)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微信群、抖音等新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群众知晓率,增强居民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动性和依从性。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1.强项目管理,共同服务群众。辖区基层医疗机构与村居协管人员联合,形成合力,共同服务群众,村居协管人员负责摸清底数、宣传到位,基层医疗机构负责服务到位,互补互利,缓解村医一人既要做服务又要干医疗的尴尬局面。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计中心作为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的相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督查、指导和培训,重点督查服务的真实性、规范性,做到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及时解决和纠正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与问题,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化。切实让群众充分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带来的好处,提高群众满意度和知晓率。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对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人员人才引进、培训、晋升、对口帮扶方面的优惠政策,重视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在岗人员培训,为基层输送新鲜血液。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参与度通过“宣传-吸引-再宣传”,以逐步改变社区居民陈旧观念。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促使群众从被动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行为向主动索求公共卫生服务行为的转变,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行为,置于全社会广大群众监督之下,以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健康发展和项目任务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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