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92472522/202312-00031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3-12-29
发布机构: 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12-2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意见征集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征求《休宁县进一步创建安徽省质量强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作者:休宁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12-29 15:59 信息来源: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县战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黄山市质量强市建设纲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30号)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实际草拟了《休宁县进一步创建安徽省质量强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起止时间

20231229日至202422日。

二、公开方式

休宁县进一步创建安徽省质量强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正文将登载在:休宁县市场监管局网站。

https://www.xiuning.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439?type=2&nav=0

三、提出意见方式

1、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邮寄至休宁县市场监管局质量认证股(休宁县海阳镇书院路5号,邮政编码:2454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休宁县进一步创建安徽省质量强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字样。

2、电邮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至县市场监管局质量认证股邮箱xnxzlg@163.com

3、电话方式:直接通过电话与休宁县市场监管局质量认证股联系,联系电话0559-7510158(工作日8:00-12:0014:30-17:30),联系人:王炜 王大为。

四、起草说明

2023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2023427,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20231116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黄山市质量强市建设纲要》。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市场监管局结合我实际,牵头起草《休宁县进一步创建安徽省质量强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特此公告。

 

休宁县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31229

 

关于征求《休宁县进一步创建安徽省质量强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