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休宁县进一步创建安徽省质量强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县战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黄山市质量强市建设纲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30号)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实际草拟了《休宁县进一步创建安徽省质量强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起止时间
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2月2日。
二、公开方式
《休宁县进一步创建安徽省质量强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正文将登载在:休宁县市场监管局网站。
(https://www.xiuning.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439?type=2&nav=0)
三、提出意见方式
1、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邮寄至休宁县市场监管局质量认证股(休宁县海阳镇书院路5号,邮政编码:2454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休宁县进一步创建安徽省质量强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字样。
2、电邮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至县市场监管局质量认证股邮箱(xnxzlg@163.com)。
3、电话方式:直接通过电话与休宁县市场监管局质量认证股联系,联系电话0559-7510158(工作日8:00-12:00;14:30-17:30),联系人:王炜 王大为。
四、起草说明
2023年2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2023年4月27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2023年11月16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黄山市质量强市建设纲要》。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县市场监管局结合我县实际,牵头起草《休宁县进一步创建安徽省质量强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特此公告。
休宁县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