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休宁县知识产权政策奖补的通知
各企业:
为促进我县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简化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休宁县促进质量提升若干政策的通知》(休政办〔2023]9号)要求,现将兑现 2023 年度县级知识产权政策奖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政策支持对象范围:为本县质量提升起促进作用的企业、事业单位、非法人组织、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及公民个人(个人申请专利奖励仅限发明专利);为本县企业提供服务且数据结果归集在本县的单位。
二、申报、审核与资金拨付
1.申报: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对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以及预期绩效目标进行充分论证后,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
2.评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股室对申报项目真实性及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对申报文本中相关材料及全部票据原件进行现场审核比对,经公示后报县政府研定。
3.资金拨付:经县政府研定的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及时拨付到项目单位。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12月18日,逾期没有申报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文本一式1份,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股,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享受资金奖补:当年发生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受到查处的,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纳入本政策支持范围。
3.对同一项目或事项,与我县其他现有政策存在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从新”的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奖励。
(三)联系股室及联系电话
1.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股: 樊 鹏 0559-7517071
2.电子邮箱: xnjzscq@163.com
附件1:2023年度休宁县知识产权政策奖补申报指南
附件2:相关材料及附表
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