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2341022511581054A/202503-00005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日期: 2025-03-0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残疾人 就业 申报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转发《黄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黄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市直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告》的通知

作者:休宁县残联 发布时间:2025-03-05 10:31 信息来源:休宁县残疾人联合会 阅读次数:

各用人单位:

现将《黄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黄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市直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告》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办理2024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年审和缴费工作。

一、申报时间

用人单位每年应当根据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年审和申报缴费。

(一)申报年审: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二)申报缴费: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申报方式

用人单位申报方式包含网上申报办理和窗口申报办理两种。

(一)申报年审

网上申报:由用人单位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并进入,选择所属办事区域进入,点击登录,注册法人账户后,凭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点“在线办理”进入“按比例联网认证网报系统”,通过“我要申报”进入系统录入2024年度残疾人用工情况。

窗口申报:由用人单位到“休宁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办理年审,地址:休宁县海阳镇书院路7号,电话:0559-7510439

(二)申报缴费

网上申报:由用人单位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进行办理。

窗口申报:由用人单位到“国家税务总局休宁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保障金,地址:休宁县海阳镇新安西路1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电话:0559-7532112。

附件:《黄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黄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市直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告》

 

 

休宁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