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851/202409-00024 信息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东临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9-2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临政〔2024〕90号 词: 文明户评比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东临溪镇2024年“文明户”评比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休宁县东临溪镇 发布时间:2024-09-26 14:57 信息来源:休宁县东临溪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各村、社区:

现将《东临溪镇2024“文明户”评比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东临溪镇人民政府

2024926

 

 

东临溪镇2024“文明户”评比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在村、社区落地生根,决定在全镇各村开展“文明户”评比活动,以此倡导文明新风,推动在全镇形成和谐的文明风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弘扬道德风尚为目标,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和文明家庭的榜样作用,引导和教育广大居民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观,形成学习文明家庭和道德模范、崇尚文明家庭和道德模范、争当文明家庭和道德模范的“热潮”,形成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

二、评选范围及对象东临溪镇镇域内常驻户家庭。

三、评选时间2024101日至1231日。

四、评选标准

(一)遵纪守法,坚守美德。热爱祖国,关心集体,用户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弘扬社会公德。

(二)积极进取,爱岗敬业。家庭成员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家庭和睦,尊老爱幼。家庭关系平等、民主、和谐,夫妻相互扶持,在生活上互相关心,工作上互相支持。尊敬长辈,关心老人,爱护儿童,邻里和睦。

(四)移风易俗,抵制陋习。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黄赌毒等恶习,反对邪教和封建迷信,认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

(五)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勤俭节约,合理消费。崇尚绿色生活,热爱环境,美化环境,坚持从家庭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

五、评选原则和方法

(一)评选原则:评选推荐要坚持好中选优、公平公正的原则,每个行政村推荐报送5户、社区10“文明户”。

(二)评选方法:由村、社区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择优向镇创城办公室推荐报送,镇创城办经实地考察审核确定后予以表彰。

六、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村、社区及各村小组要充分认清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多举措扩大活动知晓度、参与度,确保把事迹最突出、最生动、最感人的家庭发掘推荐出来。

()面向基层,依靠群众。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使评出的“文明户” 获得群众认可、站的住脚。

()大力宣传,浓厚氛围。深入宣传“文明户”的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和学习宣传“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 的浓厚氛围。在各、社区展示宣传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关于印发《东临溪镇2024年“文明户”评比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