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851/202503-00028 信息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东临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3-2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东临溪镇清明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休宁县东临溪镇 发布时间:2025-03-21 09:29 信息来源:休宁县东临溪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为切实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思想,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杜绝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全力维护生态安全,坚决避免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东临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1日

一、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

各村要切实承担起我镇辖区森林防灭火职责,把森林防灭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防灭火工作落实到个人。包村领导要做到亲自安排,亲自组织,亲自督查,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扑救。

二、突出灾前防范措施,强化火源管控

(一)强化宣传,增强广大群众防火意识。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广大群众防火意识,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采取会议、宣传牌、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的认识。特别要加强冬至、清明、中元节、除夕等重要节日期间的森林防火宣传。

(二)全面加强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各村要牢牢把住野外火源这个关键环节,切实管住人员、管住火源。在干燥、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和控制,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严格管理。在坟墓集中区、重点林区等重点区域的主要路口设立临时检查点,加强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的检查,严禁火种入山,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各村要采取相应的森林火灾预防措施,按职责分工,加强对殡葬用品、鞭炮等有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和行为的监管。

(三)加强预警巡查,防患于未然。各村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活动,加强预防措施,严禁焚烧在森林周边农田上的杂草,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排查工作不留死角,及早消除火险隐患。要加强对冬至、中元、清明、除夕等各个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凡发现违法违规用火行为,要立即制止并报告,见烟就灭,各村要建立以村两委干部、村民组长、护林员为主体的野外火源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

三、夯实防火基础,提高扑救能力

强化森林火灾扑火队伍建设。镇建立一支应急队伍,各村要成立村级的扑火队伍,并对所有的扑救队员组织1次以上的森林防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在森林防火戒严期间,各专业队伍必须24小时待命,保证随叫随到,快速集结,有火扑火,无火巡查。

四、加大火案查处力度,有效震慑犯罪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派出所要及时介入,各村要主动配合,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及违规用火案件,对纵火者、无视防火法律、法规人员,要依法严加惩处。

五、加强督办督查力度,严格奖惩制度

各村和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管理职责,加大对森林防火责任和措施落实。对落实情况,镇将开展不定期的检查,特别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和火源管理薄弱村的检查力度,对执行力不强、落实措施不到位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针对我镇目前的清明防火工作,镇干下沉一线,对本村内的坟山、林场等重点区域实行巡逻管控。同时,镇成立巡查组,由执法队对各个点位进行巡逻。

镇级应急队伍:

组长:张永海

副组长:汪鹏志

指挥员:吴文平

队员:杨有胜、邬斌、王承志、张涛、蒋长颖、李成、艾真伟、项桂新、曹阳、谢卫强、江有华、胡继纲、朱飞雄

巡护内容:携带扑灭火工具对各重点区域进行不间断巡逻。

如有疑问请咨询:0559-7501105

 

 

 

东临溪镇清明森林防火工作方案.docx东临溪镇清明森林防火工作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