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关于印发《休宁县2024年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休宁县2024年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休宁县2024年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项目申请表
2.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承诺书
休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4年4月24日
休宁县2024年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工作,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标
支持35家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入驻省农产品智慧监管平台并批批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支持主体购买与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相关的设备或电子防伪承诺达标合格证,实现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信息即传、即印、即享以及溯源码与承诺达标合格证“证码合一”。
二、实施区域
全县范围内。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主体:包括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支持主体原则上先到先得,受理申请截止到前35名,同时兼顾优先支持未入驻省智慧监管平台的主体,优先支持质量安全意识高、素质好、管理规范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批批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2、试行品类:蔬菜、水果、茶叶、菊花、食用菌、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
四、申报及验收程序
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填写申报表(附件1),交由乡镇审查通过后,报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确定实施主体。确认后的主体需在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完成注册,并依托平台批批开具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完成时间适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五、资金来源及奖补标准
中央财政资金,总额7万元,支持经营主体35家,奖补实行先建后补原则,验收符合条件的每家补助2000元,主要用于补助主体购买与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相关的设备或电子防伪承诺达标合格证。
六、申报时间
2024年5月31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农产品质监与法规股813室。
联系电话:7514457
附件1
休宁县2024年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项目申请表
主体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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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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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主体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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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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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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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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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附后(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注册截图、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达标合格证出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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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审核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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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审核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承诺书
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对于加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提高产农产品质量,增强消费者信心,提升市场信誉度,打造企业和产品品牌,促进企业成长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本人申请及验收提供的各项材料真实有效。
二、规范建设追溯系统。配置一套打印设备或电子防伪承诺达标合格证,实现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信息及时上传省平台、溯源码和承诺达标合格证“证码合一”。
三、自觉接受指导监管。自觉接受追溯系统技术支持单位的业务指导,接受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管。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