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潭湖镇关于持续深化“美丽庭院”和“一米菜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村: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鼓励和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不断提高乡村宜居水平,根据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妇联关于持续深化“美丽庭院”和“一米菜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经济实用兼顾美观美化的要求,以陈霞村、回岭村为重点,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深化“美丽庭院”和“一米菜园”创建工作。
二、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9月底前完成)
镇妇联根据工作目标分解创建任务,制定深化“美丽庭院”和“一米菜园”创建工作方案。各村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创建活动。创建既要突出重点,又要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2.推进实施阶段(10月底前完成)
以农户为基本单位,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以乡镇、村为实施主体,充分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按照经济实用兼顾美观美化的标准,对农户庭院和房前屋后空闲地进行改造提升,采取因地制宜、“一户一方案”工作思路,进行示范户创建,经村级评比验收通过后由村妇联进行挂牌,在此基础上开展乡镇层面示范村的创建工作,“美丽庭院”和“一米菜园”合计示范户达到60%及以上的村可向乡镇申报乡镇级“美丽庭院”和“一米菜园”示范村(附件6),乡镇根据上报情况组织验收、评比,评比结果上报县农水局和县妇联,同时,择优开展县级“美丽庭院”和“一米菜园”示范村的争创工作。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创建资料(包括改造前、中、后照片等)。
3.评比验收阶段(11月底前完成)
镇政府组成工作专班参照“美丽庭院”和“一米菜园”的创建标准,进行验收评定,工作专班组长刘孝斌,副组长胡晓龙,成员:李黎、李春筝、汪慧婷、汪俊、张翔、洪玮。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政府成立深化“美丽庭院”和“一米菜园”创建工作专班,负责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评比验收等工作;各村要高度重视,把“美丽庭院”和“一米菜园”创建作为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抓手,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切实将创建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明确任务,统筹推进。各村要细化工作任务,制定任务时间表,村干部要包保组,要进一步激发群众在创建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打造各具特色的“美丽庭院”和“一米菜园”。
3.创新载体,彰显特色。各村在“美丽庭院”和“一米菜园”创建过程中要把握“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就地取材、控制成本”四个原则,充分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调动农户的积极性,长效管护,巩固创建成果,在菜园设计上注重与周边景致、环境相协调,避免千篇一律的刻板设计,避免简单模仿、复制套用。
4.注重结合,久久为功。各村要按照工作步骤和要求,将“美丽庭院”和“一米菜园”创建工作与乡村产业发展、乡风文明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致力乡村振兴建设。本年度“美丽庭院”和“一米菜园”创建工作将纳入全县乡村振兴考核,同时还将对评选出的前三名乡镇级“美丽庭院”和“一米菜园”示范村进行表彰。
附件:1. 2024年度休宁县“美丽庭院”创建标准
2. 2024年度休宁县“一米菜园”创建标准
3. 2024年度休宁县“美丽庭院”和“一米菜园” 示范村创建标准
月潭湖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0日
附件1:
2024年度休宁县“美丽庭院”创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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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类型 |
创建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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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庭院 |
(1)庭院内外物品堆放整齐有序,室内整洁,使用卫生厕所; (2)庭院及周边布局合理,庭院内外无乱搭乱建各类临时违章建筑或障碍物; (3)杂物分类摆放有序,无乱堆、无乱挂之物; (4)无暴露垃圾、污水、污渍、卫生死角或禽畜粪便堆积; (5)垃圾分类到位,分别入桶(箱); (6)有建房的村民建房物料堆放有序、无占道施工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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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庭院 |
在洁净庭院基础上: (1)充分利用庭院内外空闲地见缝插绿,并整理美化庭院内外,做到“黄土不见天”; (2)广栽花草树木,使庭院周边、房前屋后有花卉苗木果蔬、盆栽盆景等,绿化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20%; (3)有“绿色、环保、创新”意识,保护村庄环境,维护公共卫生,垃圾分类处理,不使用污染环境、影响健康的生产生活用品; (4)倡导节能减排、低碳生活。旧物利用,变废为宝,构思巧妙,庭院设计布局有创意,自制的居家物品,既实用又富有美感和个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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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庭院 |
在洁净庭院基础上: (1)果蔬栽种布局合理; (2)勤管护,无杂草,无积水,土地平整; (3)菜地分类规整,层次分明,及时更替; (4)菜地为庭院景观重要组成部分,呈现生态美,有农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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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美庭院 |
在洁净庭院基础上: (1)家庭成员之间和睦相处、尊老爱幼、科学教子、邻里互助; (2)崇尚科学、革除陋习,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 (3)热心公益事业,积极投身参与美丽乡村建设,自觉奉献爱心,关心帮助他人; (4)家风正、品德好、书香浓、环境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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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4年度休宁县“一米菜园”创建标准
1.充分利用房前屋后、拆后闲地、犄角旮旯,形成以蔬菜为主,按照美化要求进行设计和色彩搭配、有层次的种植,建成家门口可吃可看的靓丽风景。
2.根据不同菜园情况进行分类规划设计,突出整洁有序、田园本色。
3.以“一米菜园”为抓手,根据实际,亦可探索打造“一米果园”、“一米花园”、“一米茶园”等“一米”系列,建成能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菜园。
4.所有“一米菜园”外围均设有围栏,可以是竹篱笆、石头围栏、砖块围栏或其他废旧物品改造的围栏,就地取材,控制成本。
5.面积较大的菜园中间要设置简易美观的行走通道。
6.有长效管护机制,形成“一米菜园”创建常态化。
附件3:
2024年度休宁县“美丽庭院”和“一米菜园”示范村创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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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内容 |
创建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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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
(1)村容村貌整洁有序; (2)建立村级“美丽庭院”和“一米菜园”创建志愿队、评审队; (3)定期开展“美丽庭院”和“一米菜园”督查、评比、表彰; (4)创建工作台账齐全; (5)“美丽庭院”和“一米菜园”合计示范户达到60%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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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具特色 |
(1)房前屋后零星地块复绿达100%; (2)庭院(菜园)设计合理,突出乡土气息; (3)因地制宜,设计出人性化的“一米菜园”; (4)倡导节能减排、低碳生活。旧物利用,变废为宝,构思巧妙,庭院设计布局有创意,自制的居家物品,既实用又富有美感和个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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氛围营造 |
(1)结合村情设计“美丽庭院”示范户个性化牌子并悬挂上墙; (2)符合“一米菜园”打造条件的100%参与打造; (3)健全“美丽庭院”和“一米菜园”长效管理制度,村务公开栏设有创建公示内容。 |
如对本政策有疑问,请咨询休宁县月潭湖镇人民政府,咨询电话:0559—7891628,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月潭湖镇关于持续深化美丽庭院和一米菜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docx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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