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休宁县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11月1日前完成网格划分工作,并将禁捕工作网格管理任务分解表报县禁捕办。
附件:休宁县xx乡(镇)禁捕工作网格化管理任务分解表
休宁县重点水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8日
休宁县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网格化
管理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县重点水域禁捕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禁捕水域监管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巩固和维护禁捕管理秩序,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覆盖、不留空白、边界清晰、便于管理的原则,以村级行政区划为基本单元,将禁捕水域实行网格划分,划定管理区域和责任主体,实行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县、乡镇、村三级禁捕执法监管新格局。通过实施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网格化管理,消除监管盲区,严密防范非法捕捞行为发生,为坚决打赢“十年禁渔”持久战提供坚实保障。
二、网格划分与职责
(一)网格划分
一级网格:全县所辖禁捕区域,责任主体为县委、县政府。
二级网格:21个乡镇所辖禁捕区域,责任主体为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
三级网格:为村所辖禁捕区域,责任主体为村(居)委会。每个村参照村级河长对本辖区内的禁捕河段岸线进行划分网格。
(二)各级职责
一级网格责任人: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通知对本辖区内禁捕网格化管理工作负总责。健全指挥调度、信息公示、巡查报告、教育培训等基本管理制度,保障本辖区内网格化管理体系常态化运转;建立健全发现问题、流转交办、协调联动、研判预警、督查考核等指挥协调机制,实现禁捕执法管理跨部门、跨区域协同,确保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依法处置,具体由县禁捕办负责实施。
二级网格责任人: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辖区网格化工作负总责,成员由乡镇机关干部组成,对本辖区所有禁捕水域全覆盖划分成网格,负责对网格内禁捕退捕工作的监管,具体职责:
1. 负责推动村级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开展禁捕工作督促检查,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发现非法捕捞等行为调查处理。
2. 落实包保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入户走访活动,切实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禁捕政策措施,确保本辖区禁捕区域社会稳定。
三级网格责任人:各村书记、主任对本村网格化工作负责,成员由村委会干部、老党员、志愿者等组成,具体职责:
1.开展日常巡查,根据实际需要加大夜间巡查频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2.负责网格内近水域违规渔具清理。
3.发现涉渔“三无”船舶和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应立即向乡镇报告。对违规垂钓人员进行禁捕政策宣传并劝离,对不服从管理的及时向乡镇报告。
4.做好重点人群的摸排和教育引导。对网格内曾经从事捕捞、收购、贩卖渔获物的人群,要做好禁捕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避免相关人员重操旧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成立禁捕工作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区域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分片联系包保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落实管理责任。县禁捕办按照“分级分层、全面覆盖、职责到人”的原则,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强指导督促,采取检查、抽查、暗访、通报等方式,促进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因地制宜利用各种方式加大禁捕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广泛发动全社会参与监管,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警示教育,着力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
(四)纳入检查考核。县禁捕办对各乡镇网格化管理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将禁捕工作网格化管理纳入年度禁捕工作考核体系,确保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附件
休宁县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任务分解表
填报单位(章):
河(湖)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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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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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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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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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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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线岸长度
(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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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网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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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网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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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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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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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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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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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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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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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休宁县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docx
关于印发《休宁县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