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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司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09:32 信息来源: 休宁县司法局 字体:【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综合我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休宁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休宁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黄山南路18号休宁县司法局,电话:0559-7512257,邮编:2454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休宁县司法局严格遵循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系统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并落实重点领域任务分解表,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二是优化公开内容,动态维护重点领域公开目录,提升信息发布的规范性与系统性。三是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与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等重点工作,及时规范发布政策信息及执行效果,累计发布相关信息78条。四是做好政策系列解读,优化接待窗口,全方位高效精准解答群众咨询,回应群众法治需求29个。五是突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信息,做好农民工及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通过集成化、智能化方式推送相关群体,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2025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42件,为符合条件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42万元。

2025年,休宁司法局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20条,主要包括机构领导、机构设置类信息8条,人事信息类信息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7条,行政权力运行类信息16条,基层政务信息47条,其他相关信息220条,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显著提升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与政府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完善制度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范围、程序与责任,提升工作的系统性和规范性。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加强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确保信息更新与隐私保护。同时,积极与县政务信息公开办沟通联系,加强对其他先进地区的学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配备专人负责,开展政策学习和业务培训,持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内容把控和实操能力,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高。2025年,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县司法局积极依托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着力构建覆盖全面、渠道畅通的立体化公开网络。聚焦司法行政主责主业,及时、准确发布法律援助、律师服务、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指南、政策解读及工作动态,切实将平台打造为便民利民、互动高效的线上服务窗口,有力提升了司法行政公共服务的可及性与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制定《休宁县司法局2025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明确责任股室和工作要求二是积极组织经办人员参与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业务培训会,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三是围绕测评问题清单及时整改,形成监督、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结合县政务公开办季度测评问题清单及自查整改情况,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目前还存在: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信息从形成到公开的周期偏长,动态类、服务类信息的更新频率与公众即时获取需求之间仍存在差距,例如法律服务活动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二是公开内容形式较为单一。政策文件类信息居多,图文解读、案例说明等多样化解读形式运用不足,公开内容的可读性和传播效果有待提升。三是部分领域公开深度不足。在行政执法过程信息、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办理结果等方面,公开范围与内容精细化程度尚有提升空间。四是政务公开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和政策把握能力不足。

(二)改进情况与下一步措施。一是强化公开时效管理。健全信息发布动态监测机制,明确各类信息发布时限,重点加强政策解读、服务资讯等信息的及时发布,确保公众第一时间获取有效信息。二是丰富公开内容形式。围绕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等业务,策划推出一批图解、问答、短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宣传产品,提升信息传播效果。三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结合司法行政职能,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落细,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典型案例及办事结果的公开力度,提升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深化基层政务公开。以公开促服务,向公众公开全县法律服务平台、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信息,方便公众检索,准确了解法治便民政策;公开有关法律知识和法治宣传动态,满足群众法治需求;公开全县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工作者受表彰奖励、处罚等情况,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升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和知晓度。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全年公开信息47条。

2.强化政策咨询服务。常态化安排律师值班,提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地解答群众关心的各类法律政策需求20257月,安排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律师入驻县综治中心,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全年接待群众350人次。

3.强化平台支撑,深化公开服务致力于优化“三平台”(政府网站+“休宁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机)共建,打造政务公开阵地。通过“休宁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法治领域相关信息,基本做到每工作日一更新。召开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提高社会公众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了解度和知晓率

4.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