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休宁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9部门共同编制的《休宁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4月21日
休宁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应急管理局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县教育局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气象局
县农业农村局 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休宁分中心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休宁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休宁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全县汛前调查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县境内地质构造较复杂,岩石特征差异较大,地貌形态多样,是黄山市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地区之一。根据2024年地质灾害汛后核查和2025年汛前调查,全县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段)260处,其中:直接威胁居住人员的隐患点有191处,包括崩塌128处、滑坡59处、泥石流4处,涉及20个乡镇561户1957人,威胁财产10652万元;地质灾害隐患风险路段69处,县内交通干线和旅游公路不同程度地受到地质灾害的威胁。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受地质条件、地貌形态、降雨量多少及人为工程建设活动等各种因素的共同影响,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不均匀。(详见附件4)
(二)重点防范区域。全县地质灾害易发性分为高易发、中易发、低易发三个等级。(详见图1)

图1 休宁县地质灾害易发性评图
全县无极高风险区;高风险区2个,分布于溪口镇中和村杨家山和齐云山镇龙源村七里顶;将风险单元密集分布区域、地质灾害发育密集、地质环境条件较复杂的城镇及重大工程建设规划、人口聚集等地区划定为中风险区域,中风险区9个,主要分布于北部、中南部,沿公路沿线、村庄附近分布,局部零星分布,分布于20个乡镇,仅商山镇无分布,呈不均匀分布;其它区域划分为低风险区,低风险区主要分布全县大部分区域,沿高、中风险区外围分布。(详见休宁县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分区表、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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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分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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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区划 |
总面积 (Km2) |
分区代号 |
区划名称 |
面积 (Km2) |
国土面积(Km2) |
丘陵山区面积(Km2) |
占全县面积比(%) |
占丘陵山区面积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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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区 |
1.08 |
Ⅰ1 |
齐云山镇七里顶高风险区 |
0.595 |
2126.19 |
2074.83 |
0.051 |
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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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2 |
溪口镇杨家山高风险区 |
0.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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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风险区 |
780.08 |
Ⅱ1 |
蓝田里仁-万安镇朗斯中风险区 |
134.24 |
6.31 |
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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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2 |
齐云山景区 中风险区 |
1.60 |
0.008 |
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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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3 |
渭桥鹤坞 中风险区 |
24.74 |
1.16 |
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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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4 |
渭桥-月潭湖中风险区 |
18.85 |
0.089 |
0.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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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5 |
海阳中风险区 |
12.15 |
0.057 |
0.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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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6 |
流口-汪村-鹤城中风险区 |
220.40 |
10.37 |
1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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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7 |
溪口-板桥-月潭湖中风险区 |
114.57 |
5.39 |
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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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8 |
岭南-山斗-五城中风险区 |
59.08 |
2.78 |
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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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9 |
龙田-东临溪-榆村-源芳-璜尖-际中风险区 |
194.72 |
9.15 |
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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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风险区 |
1345.03 |
Ⅲ |
其他区域 |
1345.03 |
6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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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休宁县地质灾害风险分区图
(三)威胁对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城镇及人口集中居住自然村庄和工矿企业居民群众,景观景点游客集中区,铁路、公路以及乡村道路车辆和行人,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是主要受威胁对象。
二、2025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受地质环境等条件影响,2025年全县仍以岩土位移形式的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主要灾害种类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崩塌主要发生在公路沿线和山区村民建房的切坡地段;滑坡主要发生在蓝田、五城、东临溪、榆村、汪村、鹤城等乡镇人口密集的山区,县乡公路和旅游公路是滑坡及崩塌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区域;泥石流重点防范区段为东临溪和坑、龙田龙头以及际儒、源白、渔瑶等公路沿线。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强度不断加大,对地质环境影响和破坏作用持续增强,仍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之一。
根据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和稳定性评估,2025年我县将11处(详见附件5)地质灾害隐患点列入县级以上重点监测范围,其中市级监测点2处。将80处(详见附件6)地质灾害隐患点列入一般监测范围。整合划分69处(详见附件7)地质灾害隐患风险路段,其中景区范围内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路段1处,由景区管委会按照群测群防网格化管理要求做好监测和防治;其余隐患路段由属地乡镇政府、交运部门和公路部门负责监测和防治。2019年全省组织切坡建房调查,我县共调查出1139户、4751人切坡建房(详见附件8),由属地乡镇政府列入群测群防网格化管理体系,切实加强监测和防治。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
1.成立休宁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详见附件1、附件2)。
2.各乡镇和齐云山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坚持“预 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 则,建立“政府领导,行业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共同防灾责任机制,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要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逐级建立责任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
3.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做好本辖区、本行业、本部门地质灾害监测及防治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在地质灾害防治监管上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详见附件3)。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强化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进一步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会同县气象部门,实行气象预警精细化管理,研究更加科学的预报系统,发布定向气象预警,确保预警预报信息精准及时。各乡镇要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实行网格化管理,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防灾监测责任,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和群测群防预警体系,做到乡镇有防治负责人,村组有监测负责人,隐患点有监测人,发挥其在预警预报中的重要作用,确保灾害发生前能及时捕获险情信息,为抢险救灾提供精准依据。防治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接到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后,要依据防灾预案做好防灾避险,最大程度避免或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2.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值班、灾险情速报、灾险情巡查排查、工作和避险明白卡发放、应急处置等制度。在主汛期到来之前,把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发到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责任单位和受威胁的群众手中;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设立网格化警示标志,一旦发生灾险情,属地政府应及时划定危险区,设置警戒线并予以公告。
3.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巡查监测。各乡镇、村委会、各类工矿企业及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地质灾害巡查检查,坚持汛前调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定点监测、动态监控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情况。对巡查发现可能出现灾险情的,应立即采取措施,同时向县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接到灾险情报告后,必须及时赶赴现场,调查鉴定灾险情,提出具体避险措施,避免次生灾害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相关部门要加大监测资金投入,对危险程度高、威胁人员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专业监测,逐步推广和使用专业监测。
4.全力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基本情况要清楚、包保责任要落实、转移线路要安全、安置场所要保证、监测预警要准确、应急处置要及时、转移群众要快捷、应急调查要迅速、综合保障要跟进、后续安置要搞好,生命安全是第一”的“10+1”临灾避险转移安置工作机制和《黄山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区域本部门群测群防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地质灾害隐患点(专项)避险转移预案,制定严密、科学的应急工作流程,组建群专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灾设备,明确灾险情出现时受威胁人员撤离信号、路线和避险场所,落实必要的生活物资和医疗用品储备,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灾险情,能迅速做好应急救援和避让安置工作。
5.注重源头控制和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安徽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要强化监管力度,注重预防山区城镇建设、农村宅基地建房和山体过度开发形成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审批新建住宅以及爆破、削坡和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依法查处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的行为,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三)采取措施,逐步消化现有地质灾害隐患威胁。
各乡镇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有力措施,积极鼓励和引导地质灾害受威胁群众搬迁避让,要将地质灾害搬迁避让与乡村振兴、生态移民、土地整治、道路交通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优先安排危险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作。
(四)落实经费,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
县财政部门和各乡镇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建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项账户,确保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应急调查、应急演练、宣传培训和治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五)大力宣传,提高全民地质灾害防治意识。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组织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和隐患点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手机、应急广播等融媒体平台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公众的防灾避灾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使防灾减灾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四、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
按照地管理原则,各乡镇、齐云山管委会要将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详见 附件9),并予以公告。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 由工程建设单位负责做好监测、预防和应急工作。县应急、交运、农业农村、住建、文旅体、教育等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和检查。
附件:
附件1:休宁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docx
附件2:休宁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员单位联系卡.xls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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