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43X/202602-00003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发文日期: 2023-02-16
发布机构: 休宁县五城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2-0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休退役军人函〔2023〕6号 词: 退役军人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政策与标准】关于做好2023年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重点优抚对象困难帮扶工作的通知

作者:休宁县五城镇 发布时间:2026-02-02 15:50 信息来源:休宁县五城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各乡镇:

为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重点优抚对象困难帮扶工作,严格申报条件,规范申报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及时受理办理:乡镇收到困难申请后,要及时完成入户调查及审核上报工作。

二 、规范上报材料:要做到本人申请、入户调查照片、 乡镇审核意见、公示材料及相关申请支撑的附件材料要素齐全。上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县局退回不受理。

三 、突出救急救难:围绕重点优抚对象、重大身体疾病、重大生活困难开展困难帮扶工作。

四 、做好政策解释: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乡镇(社区)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并立足乡镇(社区)层面做好困难帮扶。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 申请对象: 主要为生活在农村的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在乡 复员军人、三属、老年烈士子女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其他困难复退军人。

2. 申请类型: 上述对象在生活、医疗和住房方面发生的重大困难。

3. 申请流程: 个人申请——村(社区)初审、盖章—— 乡镇调查审核公示——上报县局。(详见附表)


附表:

1.休宁县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困难帮扶审报流程

2.休宁县xx乡/镇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入户调查核查审批表

3.关于xx乡/镇上报困难退役军人名单的公示

4.关于xx乡/镇上报困难退役军人名单的公示结果

休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2月16日

关于做好2023年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重点优抚对象困难帮扶工作的通知.pdf休宁县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困难帮扶审报流程.docx休宁县困难优抚对象解困资金申请审批表、入户调查表.xlsx公示.docx